第二章 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健全城乡一体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文化生活。 第一节 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保护和弘扬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依托各地特有的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等资源,实施“一县一品”战略,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罗坊会议、兴国调查精神,推动革命精神具体化、时代化、标志化。深入开展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推动抱石文化、天工技艺、夏布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传承创新。加强文化遗产、文物古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继承和发扬民间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乡村传统工艺和民间文化艺术传承,发现和培养一批基层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积极推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强地方志编纂,推进古籍整理出版。 第二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加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和网络化建设,打造覆盖全市的“城乡十分钟文化圈”。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健全文艺创作激励机制,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搭建文化消费智能服务平台,建设一批文旅小馆和幸福书屋,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文化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批高水平创作人才和德艺双馨的文化名家。鼓励民办文化场馆、经营性文化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多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探索政府购买文化公共服务形式,丰富文艺传播渠道,促进优秀文艺作品融入百姓生活。 第三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提升文化治理效能。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文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机构改革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公益事业。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信息网络传播视听等领域的监管。 第三章 推动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促使文化繁荣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动文化与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 第一节 整合优势文旅资源 围绕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目标,加快形成“一核、二翼、三纬”的旅游度假区新格局。做强文旅品牌,以七夕文化为主题高标准打造提升仙女湖景区,努力将仙女湖打造成为国内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先行区、体验七夕文化与仙女经济的首选旅游目的地。加大钢铁文化旅游形象宣传,打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天工开物”“有锂走遍天下”等特色工业旅游品牌。推动颐养之家、城乡供水一体化、小荷工程等系列民生工程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形成民生旅游品牌。加快布局环城路沿线乡村精品旅游带,推动一批特色小镇建设,大力提升“侬小美”乡村旅游品牌。 第二节 激活文旅发展新动能 推进“文旅+体育”发展,依托仙女湖、百丈峰、蒙山、大岗山等景区的资源优势,重点打造自行车、登山、水上、森林越野、探险、露营、自驾游等户外运动休闲基地,提升马拉松、卡丁车等赛事活动品牌效应。加快“文旅+康养”新兴融合,充分利用森林、湿地、中药材等资源优势,重点打造天然氧吧、温泉度假、休闲养老、医食养生等系列旅游。推动文旅与现代技术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的沉浸体验型文旅消费模式。丰富文化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打造主题性、特色类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动演艺、娱乐、动漫、创意设计、工艺美术等产业创新发展,延伸文旅产业价值链。强筑文旅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国家级和省级文旅产业园区,培育一批有规模和市场潜力的重点文旅企业,支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创办文旅科技园和创客空间,丰富文旅产业载体。 第三节 完善文旅配套综合服务体系 构建便捷旅游交通网络,加强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多层次旅游宾馆酒店服务体系,重点加快高端休闲度假酒店、精品民宿等建设,提升旅游体验感。深度挖掘地方饮食文化,引导餐饮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推进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强化“一部手机游新余”功能,基本形成有效连接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第九篇 提升人民生活品质,集成打造民生城市 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不断增加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新要求。 第一章 促进高质量更充分就业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立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释放人力资本红利,构筑高质量发展的民生根本和社会稳定基石。 第一节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大减税降费、减租降息等综合性财税金融政策援企稳岗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向企业合理让利,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定岗位吸纳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大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力度。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引导零工经济、小店经济等新就业形态规范发展。强化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托底安置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至2025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维持在4.5%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75万人。 第二节 健全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加快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鼓励城乡劳动者围绕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创业活动。设立创业扶持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平台、众创空间、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项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等参与。实施青年就业培训与就业见习计划,对灵活用工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及初高中及以下受教育水平较低劳动力实施专项培训计划,提高重点群体就业能力。至2025年,力争实现企业职工培训3.75万人,创业培训人数达2.1万人。 第三节 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大学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营造支持“双创”良好环境,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健全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发挥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
第二章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总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差异化需求,构建覆盖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建立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 推进社保参保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动态清零机制,实现社会保险全员覆盖。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城乡基本养老制度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制度,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推进失业、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全覆盖。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全面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积极推进“区块链+电子社保卡”项目建设,全力争创全国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示范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