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探索“菜单式”文化产品服务新模式,提供符合群众需求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持续实施“送演出下基层”惠民项目,不断提高演出质量。每年举办“悦动大荔”“群众文化节”“全民阅读”“农民丰收节”等主题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数字化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方式。推动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深入开展艺术普及活动,繁荣群众文艺。 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着力提高现有文化资源的适游化改造和旅游资源的文化性提升,提炼核心文化要素,不断丰富创新文旅产业,树立文旅新品牌。深度挖掘大荔悠久的农耕文化、三河文化、沙苑文化、同朝文化,凝炼红色基因和时代精神,打造新时代大荔文化IP形象,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创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不断丰富文旅融合内涵与外延,实现全方位创新。鼓励文化新业态蓬勃发展,积极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等文化产业,不断推出文艺精品。
第二十八章健全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第一节完善高质量民生保障 持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社会保险资源。健全城乡基本养老保障体系,拓展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稳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发展。落实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及报销比例。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扩大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第二节提升社会救助能力 完善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持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社会救助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建立健全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长效机制,加强对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立足扬善意助危困,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提高社会福利覆盖范围和保障力度,推进老龄事业、残疾人保障、社会助学等社会福利事业创新发展。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宗旨,创新发展福彩事业。 第三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优化妇女发展环境,通过制定政策、完善机制,实现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享有改革发展成果的平等权利得到切实保障,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业管理水平。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培养女性科技人才,高质量促进妇女成长成才。积极构建一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妇女享有全生命周期健康的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缩小妇女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加强特殊困难妇女群体民生保障。完善分性别统计制度。 第四节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保障资源配置对儿童基本需求的高度优先。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距,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完善早教、托育服务,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完善儿童监护制度,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覆盖城乡的儿童之家。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儿童出生缺陷。严厉打击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第五节全力支持家庭发展 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推动完善生育支持、儿童养育教育、老人赡养、促进工作家庭平衡等税收和福利政策,加强对困难家庭、失独家庭、单亲特困等特殊家庭的政策支持、救助和服务。完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积极开展婚姻政策咨询、婚姻知识宣传、婚姻情感疏导等服务,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促进发展家庭服务,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 第六节完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完善双拥优抚保障体系,推进大荔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荔北战役烈士陵园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健全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双拥政策法规,妥善安排重点优抚对象。完善地名管理机制,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与殡葬改革协同并进,倡导文明节俭殡葬新风,推广节地生态殡葬。 第九篇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创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快更高水平的法治大荔、诚信大荔、平安大荔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大荔。 第二十九章深入推进法治诚信大荔建设 第一节建设法治大荔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等制度,加快构建法治政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谋划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自觉。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建立健全各领域律师队伍,鼓励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司法公正保障,坚持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健全阳光司法机制,增强司法执法权威性。 第二节建设诚信大荔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促进权力阳光下运行,切实加强政务诚信。以司法公正和司法诚信引领社会诚信建设,以制度保障推进司法诚信。建立企业信用征集系统,引导和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等行为。倡导社会公民的诚信行为,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宣传商业诚信文化,着力打造“守信得益、失信受制”的良好信用环境,使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和信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商务诚信体系基本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以信用承诺、公示为特点,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 第三节加强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着力加强基层治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党建“留心护根”工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城市居民小区党建工作,推进农村党组织和基层队伍建设,深化支部建设标准化、共驻共建常态化、一核多元制度化、基本保障规范化等“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完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县、镇、村、组、调解中心网格信息员五级矛盾纠纷排查收集、调处化解、闭环管理的全链条体系,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两升两降一控制”。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精细化,完善村(社区)、组、户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完善科学运行管理体系,着力打造基层治理大荔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发挥社会力量积极作用。坚持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相结合,引导社会力量有序规范地参与基层治理。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构建专属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改进社会组织评估方法,促进社会组织争先创优,完善社会组织执法规范。
第三十章全面推进平安大荔建设 第一节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地方性金融监管与执法体系,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加强对民间融资机构监管,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危及民间融资机构健康发展的经营行为,加大打击非法集资力度。创新金融风险宣传方式,提高群众非法集资识别能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使用债券资金,加强债务预算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加强社会领域风险防范。落实国家安全战略要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突出抓好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做好国防、经济动员工作,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国防及政治安全事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牢牢占领思想舆论和文化阵地。加强社会安全风险防控,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抢占舆论主阵地,增强舆论引导力,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加强非常时期应急管理,确保相关工作人员随时待命。完善风险信息发布机制,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增强环境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将防范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工作,系统构建由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组成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加强对各类项目设计、建设、生产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控,推进工业园区、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等风险评估。遏制重点领域重大环境风险,建立有毒有害污染物、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风险预警体系。强化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大气、水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共同防范、共享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开展应急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演习。 第二节增强社会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平安大荔”创建,建立重点领域矛盾治理机制,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中心建设,实现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加快实施“雪亮工程”,完善“打防管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社会治安巡防力度,不断增强群众安全感。积极推行“枫桥经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确保社会长治久安。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者等的救助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严防个人极端案件发生。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