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 推进实施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做大做强城镇经济和全面提升城镇品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第十章 着力构建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推动建设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特色鲜明、产业结构均衡的城镇体系,突出产城融合,衔接好产业发展,增强城镇吸纳带动就业功能,到2025年,整体推动铜仁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 第一节 优化新型城镇化格局 加快构建以主城区为龙头、其他县城为重要载体、特色小城镇为支撑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做强主城区,增强首位度,加快推进江口撤县设区,推动碧江、万山与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实现联动发展,推进玉屏—大龙同城化,加快建设空港新城、高铁新城、产业新城,扩大城市容量和发展空间,打造碧江—松桃黔边城市带,增强主城区人口承载力、内需带动力、发展竞争力,打造成辐射省际相邻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支持松桃与重庆秀山、湖南花垣共同打造渝湘黔边城协同发展合作区。做优县城,突出县城载体地位,推进德江撤县设市,支持思南撤县设市,加快德思印融合发展,将处于交通节点和枢纽、具有区域带动作用的德江、松桃等打造成为区域性支点城市,将交通网络节点上发展条件较好的玉屏(含大龙经开区)、思南等培育成重要节点城市,深入实施宜居县城建设行动,支持石阡打造“温泉+”全域旅游强县、沿河打造最美江城。做特城镇,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一批绿色小镇、工业小镇、农产品精深加工小镇、文化旅游小镇、商贸物流小镇、5G产业小镇、空港高铁小镇,持续推动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 第二节 提升主城区规模和品质 推动“一核三带”城镇组群建设,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铜仁至江口产业带、铜仁至松桃产业带、铜仁至玉屏大龙产业带为“旋臂”的铜仁东部城镇组群,打通主城区与周边城镇快速连接通道,推动实施城市外环道路建设,中心城区建设重点向北扩展,在城北规划建设高铁新城、空港新城、产业新城,增强聚合效应;建设南湖新区,推动城南向茶店拓展,扩大城市容量和发展空间,培育产业、增加就业,增强主城区辐射力,到2025年,铜仁主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0万人以上。统筹推进两城区医疗、教育、养老、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改造一批老旧小区、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注重城市建设与人防工程紧密结合,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引导商业步行街、文化街打造市民消费升级载体,做活城区中南门古城经济,培育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依托铜仁高新区、碧江高新区和万山经开区做强做大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智能终端、大健康医药等产业,大力提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和产出强度,构建产业、城市互为依托、互相促进、高效优质的产城融合发展模式。 第三节 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重要支撑,强化县城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育、文旅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集中处理,提级改造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市政管网、配送投递、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加强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和农贸市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针对县城公益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第四节 推动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有序发展 优先培育发展交通条件较好、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较大的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镇、韧性城镇、智慧城镇、生态城镇、人文城镇,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全市26个示范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4个。根据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科学定位特色小镇主导产业,提高主导产业质量效益,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万山滨河花园、印江紫薇、玉屏田坪等康养小镇,松桃孟溪、思南塘头、德江煎茶等产城一体小镇,万山朱砂古镇、印江木黄、江口太平、玉屏新店等文化旅游小镇,石阡中坝温泉养生小镇,玉屏朱家场油茶小镇。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内涵,发挥要素成本低、生态环境好、体制机制活等优势,推进特色小镇多元功能聚合,叠加现代社区功能,结合教育、医疗、养老整体布局,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商业服务和交通站点。推进特色小镇市场化运作,以企业投入为主、以政府有效精准投资为辅,依法合规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模式,培育一批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优质企业。 第五节 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按照“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融合”理念,推广“1+N”镇村联动发展模式,实施“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镇村管理”六大联动。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实施生态联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保护生态环境。实施管理联动,建立镇村联动管理体系,统筹抓好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环卫保洁、综合执法等工作。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形成承载城乡要素跨界配置的有效载体,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发展格局。 第十一章 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 引导农业人口逐步城镇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各项权益,加强农民就业培训,增强就业能力。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平等享有城镇医疗、教育、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实施好“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 落实人地挂钩、以人定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和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提高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性。持续实施全面放开城镇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和随迁子女人口在城市应落尽落、举家落户。加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户籍迁移制度,为搬迁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提供便利,推动搬迁群众落户城镇。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益。推动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各城区常住人口常态化统计机制,为制定各类便民政策提供支撑。 第二节 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加强统筹谋划,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创业资源,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格局。深入实施“雁归兴铜”计划,全面激发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积极加大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支持力度。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充分开发乡村、乡土资源潜在价值,发展休闲农业、林下经济和乡村旅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创业空间,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提升返乡农民工就业能力,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第三节 健全城镇公共服务制度 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逐步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养老保险统筹进度,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便人口流动。增加学位供给,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在流入地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第六篇坚持提质增效,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六个转变”,以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第十二章 实现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加大动态帮扶力度,做好扶贫政策接续落实,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强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第一节 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落实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设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加快实现由“输血”脱贫向“造血”致富、由数量达标向质量提升、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引导转变,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领导体制,持续压实压紧责任,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能力。持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就业、综合保障、社会参与等扶持政策接续落实。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共建“四安家园”,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继续扩大就业、产业、教育、旅游、生态、消费等扶持力度,加强政策引导、技能培训和技术指导。主动对接、积极争取,用足用好对口帮扶协作、中央和省直部门及央企定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积极与东莞市对接,加强农村产业化项目和社会事业建设合作。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保质增质,持续发挥扶贫项目资产带动作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就地就近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收入。争取中央、省的支持,将我市更多的脱贫县纳入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