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合理划定生态红线,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第一节 严守生态红线 严格落实环境功能区划分,合理确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控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红线,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科学划定林地和森林、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到“十四五”末,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第二节 健全生态保护机制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河流、森林、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监管者及其责任,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健全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明确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范围、标准、方式以及评价考核,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探索生态保护市场化补偿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推进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机制,提升联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能力。 第三节 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开展自然教育,树立自然生态价值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生态建设理念,增强政府生态自律意识,走绿色化发展道路。强化企业生态责任,将生态文明建设与企业绿色生产相结合,使生产与生态和谐融为一体。加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生态保护理念,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观念,实现勤俭节约传统美德与低碳生活现代追求的完美结合。 第十七章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人工治理和自然恢复相结合,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贯彻绿化全川旺苍行动,加强水流域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第一节 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推进秦巴山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米仓山—大巴山区域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三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强化农田生态保护,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实施嘉陵江支流生态修复工作,推进东河绿色生态走廊建设。构建以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优化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地,提升米仓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自然公园、米仓山大峡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及四川汉王山东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品质。全面排查挤占生态空间、破坏自然遗迹等行为,制定治理和修复计划。 第二节 深入开展绿化全川旺苍行动 加快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持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森林城市绿化工程、通道绿化工程、水系绿化工程、森林精准提质工程等,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继续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强化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和保护工作,实施古树名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和天然大树进城。完善林业应急机制建设,对林区火灾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测,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以石漠化、荒漠化治理为重点,在高阳等乡镇加快实施岩溶区综合治理,恢复林草植被。创新产权模式,引导各方资金投入林业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屏障、生态走廊和森林通道。全面落实保护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双增长”监测体系。到“十四五”末,全县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6.9%。 第三节 加强水流域生态保护 统筹抓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开展嘉陵江水域增殖放流活动。实施嘉陵江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探索建立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协同机制,与苍溪、阆中协同包装争取生态环境项目,共同筑牢嘉陵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施嘉陵江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立足于保护水生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循环,划定水域功能分区,强化嘉陵江水系、渠江水系河流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推动清江河、东河、西河、厚坝河、木门河五大重要河流水生态保护建设,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全区重要水域保护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实施水资源管控工程。加强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 第十八章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突出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大力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严格各类生产活动的环境准入门槛,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 严格执行环评及总量控制、重点控制区特别排放限值等规定。强化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工程,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强化城市环境治理,实施控尘、控车、控烟蓝天工程,加强城镇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狠抓“禁燃、禁熏、禁烧”工作,推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县城区及木门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推进川东北区域污染源协同治理,提升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十四五”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以上。 第二节 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工业等污染源控制为重点,落实“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管理,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协同推进东河、恩阳河、洛平河等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快完善县城、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建设,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配套污水处理能力,限制水库网箱养鱼、肥水养鱼,强化重点工业行业清洁化改造,全面消除县内黑臭水体。“十四五”期间,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100%。 第三节 有序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为重点,逐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与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更新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动态管理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放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工作,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规范畜禽养殖,控制畜禽污染。“十四五”期间,化肥施用使用量实现负增长。编制完成旺苍县畜牧业发展规划、禽畜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四节 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体系,优先进行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延伸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集中处理体系。强化生产源头控制,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加强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推进工业企业场地再利用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实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示范,促进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行业、重点区域以及中小型产生单位的执法监管,推进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稳定保持100%。 第十九章 发展绿色低碳经济 坚持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构建覆盖全县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建设节能型经济和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推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坚持节约优先,强化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严格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发展节水农业,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实施农业节水示范工程。推进工业节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调整建设用地结构,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积极争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合理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推进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治利用。 第二节 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加强农业副产品加工开发和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性农业。推动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推进废旧农膜、灌溉器材、农药兽药疫苗容器等回收利用。在慈善机构、社区、学校、商场等场所设置旧衣物回收箱,建立多种回收渠道。推动建立废旧木质家具、木质包装等废弃竹木产品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完成工业园区“美丽园区”建设,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减少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广绿色建材。鼓励企业对包装箱、总包袋进行循环利用,提高循环利用率。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第三节 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导向、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温室气体监测、统计和清单管理。创新绿色技术,推广绿色产品,做大做强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清洁生产产业,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调动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的活力,加快关键环保技术的研发和重大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带动生态环境产业革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延伸农业功能和产业链,加快农旅相融,发展休闲体验农业、互联网+现代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业态,建设一批集体验、休闲、观光、娱乐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聚焦成渝地区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优质农产品、绿色家居、食品饮料等绿色产业,做优做响绿色品牌,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绿色生态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建成节约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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