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域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节余指标调剂及收益分配制度。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提供综合性交易服务,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改革试点,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加快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源资产。持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投入,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积极落实农业各项补贴财政政策,不断优化乡村振兴财政科目分类,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发展壮大涉农风险补偿金资金池,适度扩大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农业农村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拓展涉农保险覆盖领域,加快推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纳入以奖代补政策,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乡村治理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供销体系改革等,充分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尊重基层和群众改革创新,赋予基层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支持争创农村改革先进县、乡村振兴先进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等,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保障各项改革落地落实。 第三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并向基层延伸,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站点标准化建设,实现乡镇可办、村级代办、就近能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不见面”办事,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综合服务平台,更大范围推动“一件事”集成办理和“一网通办”。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健全新型监管体系,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大幅压缩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和企业开办时间,推动民营企业快生优生,力争五年内全县培育发展个体工商户45000户以上、民营企业3800户以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和政务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县长直通车”和律师团队维权服务机制,畅通解决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渠道。 第四节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突出分类指导,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提升国有企业信用等级。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拓宽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加快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建立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持续补充头部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支持通过多元直接融资手段盘活存量优质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 第五节 深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返乡创业服务站建设,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的培育,创新“互联网+创业”教学模式,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创业服务体系,为新增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推动四川苍溪经开区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搭建紫云工业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加强科技型企业招引;推进科技创新法制区建设和广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苍溪核心区建设。围绕苍溪特色优势产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川陕甘猕猴桃产业创新联合研究中心、苍溪县猕猴桃科创中心、猕猴桃新产品开发重点实验室(中国-新西兰猕猴桃实验室苍溪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中药康养产品研发工程技术中心、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实验室。鼓励中小型企业根据产业特色和技术需求,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鼓励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合作研发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完善政府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政策。
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人才投入保障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完善产才融合机制,出台现代产业发展人才支持政策。围绕产业发展、民生需求,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持续实施“归巢创业”行动,吸引更多苍溪籍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就业。深化拓展县校(院、企)战略合作,实施“周末工程师”、特聘专家和技术顾问等制度柔性引进使用高端智力。大力引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苍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在苍转移转化。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大力引进培育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机构。
第八章 筑牢绿色发展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苍溪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护自然生态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绿色转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价值与生态效益,努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坚持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严格执行生态保护“三线一单”制度,落实地方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和《长江保护法》各项要求,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健全生态保护管控、激励体系。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优先战略重大举措,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的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与融合。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统筹划定区域内水体、林地、耕地、园地等生态要素空间结构,全面落实分类管控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立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地理信息系统,做好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技术衔接,逐步建立完善生态系统、植被和珍稀、濒危物种分布数据库,建立遥感监测和地面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监测体系,巩固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两大生态工程成果,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健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保护等政策和公共宣传平台。 第二节 探索生态资源转化新机制 探索生态红利释放保护性开发利用新机制,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绿色食品、特色农业等生态产业,增加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推动生态产品产业化开发,打造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提高生态资源转化价值。探索建立生态资源大数据平台和生态资产运营平台,开展生态资源资产核算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创新生态资源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嘉陵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逐步拓展市场化、政府化、社会化的多元投入渠道。 第三节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推进常规污染源治理,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分类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管理,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污染防治,积极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确保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1%以上,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进一步加强温室气体的管理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进嘉陵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环嘉陵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金垭子垃圾填埋场周围地下水污染修复等项目,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主要河流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设完善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环保基础设施并保持稳定运行,确保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3%。 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 90%以上。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提升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废弃农膜回收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0%、95%、90%以上。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