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 深入开展石漠化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石漠化分布、等级、面积及土地动态演变情况,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种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多种措施,将大于25度、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陡坡耕地,按照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和省里的相关政策逐步退耕,主要公路两侧、水库及主要河流保护区15—25度不宜耕种的坡耕地,符合退耕条件的逐步退耕。 2.强化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 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制定严格的管制措施,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生态功能,规划建设优质水稻基地、优质油菜基地、优质水果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等生态农业基地,通过生产技术,培育生态作业模式,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强对水源涵养区、各类保护区及风景旅游区等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加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中小流域污染防治,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将县境内北盘江、红水河两岸第一自然山脊列入生态公益林范围进行保护和建设,在该范围内应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禁止一切有损生态系统平衡与稳定的采伐活动,严格保护风景区内的森林资源。规划新建县城垃圾综合处理场、各乡镇垃圾清运系统,完善县城污水处理厂等环境保护设施,有效治理县城垃圾和工业污水,改善县城面貌和环境质量。围绕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通过营造林方式对县内剩余的宜林荒山、25度以上坡耕地区域全部实施绿化。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生态畜牧业、小流域整合治理和水土保持治理等工程,加强主要造林树种高效栽培技术与模式研究,选育出适宜防护林体系建设的树种、品种,提高造林树种的生长量和生态功能,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3.36万公顷。 3.强化节能减排及污染治理 坚持低耗高效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贯彻能源节约与能源开发并举,把能源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按照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禁止新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认真贯彻落实“上大压小、扶优汰劣、有保有压”的产业发展政策,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投资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淘汰落后产能,加大产业调整力度,扶持节能高效型企业优先发展;通过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单位GDP能耗、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发展可再生能源等措施来实现节约能源的目的;以公共建筑的节能降耗为重点,总体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严禁新上国家明令取缔关闭的“十五小”或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加大对县域内存在污染的企业加强污染控制,完善各个企业的环保设施;积极抓好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治理;在中心城镇修建污水处理厂,并考虑处理达标后的污水回用作农灌或城镇绿化等市政用水;进一步改善以柴为主的能源结构,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减轻大气污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和最终处置的管理,有害、有毒的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分类集中收集,并选择一个适宜的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重点围绕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及农林牧生物灾害防治,创新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各类灾害的调查与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健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实行地质灾害部门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多发地段灾害检查,对高切建、深开挖工程进行严格监管。项目选址、定点过程中,应充分论证地质灾害及潜在地质灾害的影响。对地质灾害风险区实施综合治理,对不宜治理区实施及时搬迁避让。提高城乡建筑物灾害防御性能,加强避难场所、校舍、医院等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建设。开展防灾避险科普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参与程度,加强群测群防与专业防治结合的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5.全面实施生态产业工程。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工业。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州产业政策,制定并实施全县绿色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生态工业发展战略、县域绿色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等,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建设,彻底消除县城环境质量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传统产业生态化、新兴产业高端化、特色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方向,推进农林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向生态化方向发展;民族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向高端化发展;特色食品加工、特色旅游商品等特色产业向规模化发展。二是大力发展民族生态文化旅游业。着力实施国际化、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和一体化“五化”战略,打造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制定旅游统筹规划和推进旅游统一经营管理,科学规划和布局核心景区景点,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大力实施景区提升工程,推进王母 ,平洞,新屯街道办事处文化旅游项目、桑郎镇生态文化旅游项目、麻山镇生态文化旅游项目等精品旅游项目,建设一批精品旅游景点,提高文化旅游核心竞争力。加快实施国家乡村旅游示范工程和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开发心灵旅游、智慧旅游、拓展体验、康体养生、休闲度假、森林游憩、农业观光、科普考察等特色旅游业产品,打造旅游产业集聚区。三是大力发展多元化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民族区域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大健康等服务业。 第十四章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强生态保护治理 第一节 全面实施城镇环境治理 根据城乡一体化设计和建设县城、乡镇垃圾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规模。加强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建设,完善集镇和乡村垃圾池、垃圾箱等集中收集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危化品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新建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及设施能力,力争到2020年县城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5%以上,其他乡镇及主要河流沿岸村庄污水处理率均达到80%以上。力争到2020年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建设。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砖厂等重点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加强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加快区域大气监测网络建设,力争实现县城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PI)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全面实施农村环境治理 围绕发展农旅结合型乡村旅游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村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加强土壤重金属、农药与化肥残留物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造成土壤污染,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推进畜禽规模化饲养和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控制小型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提高畜禽粪便资源化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寨卫生公厕、污水与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行动,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到2020年垃圾收集系统足量覆盖全部集镇和人口较多的村组。 第三节 全面加强流域综合治理 以水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强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全面启动建设建制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及重点村寨的突出污水问题的治理,严防造成水污染,确保水环境安全;完成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以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为重点,建设完善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全面开展乡(镇)驻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建立水源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管理责任落实,继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任务和措施,促进辖域水环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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