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乡村发展平台。夯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侨乡农品城等重大平台,提升资源集聚、要素投入、科技创新、主体孵化、产业融合功能。培育竹木、茶叶、果蔬、中药材等市场,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园区等项目建设。推动乡村平台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谋划建设农业数字工厂3家以上,建成数字化种养基地10家以上,争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省级试点县。
增强农业品质。强化与农业领域科研院所合作,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新兴栽培技术,打造传统农耕与现代技术有机衔接的生态精品农业。加强“青田青”县域公共品牌的推广和管理,强化“青田稻鱼米”“青田杨梅”“青田山茶油”“青田御茶”等公共品牌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品牌化发展。全面深化农药购买实名制、化肥使用定额制“肥药两制”,完善农药包装物回收机制,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发展。 (二)畅通农产品进出口 建设华侨(中国)农产品采购与贸易中心,吸引跨境电商、贸易采购、品牌代理企业等主体入驻,打造进出口农业产业链服务综合体。以出口食品农产品便利化为抓手,集聚国内优质食品农产品,巩固提升海外专柜(仓)布局销售网络,打造“农品城+物流+海外仓+标准专柜”一体化产业服务链,畅通农产品出口通道。支持华侨建立面向进口的境外食品农产品合作产业园,培育食品农产品进口产业链;加快“农品城+国内第三方运营团队”合作,加强进口食品农产品、地方优势农产品联袂营销。到2025年,实现海外专柜300家以上,为“海外万家中餐馆”培育百名优质供应商。 (三)推进花园乡村建设 推进村庄规划布局和行政村规模调整,引导乡村人口内聚外迁,推动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做大做强中心村,重点培育50个左右中心村。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创成一批具有侨乡特色的花园乡村、特色精品村、A级景区村和新时代美丽乡村,打造人民对美好乡村生活向往的共享休闲花园、生态文明花园、健康养生花园。突出“一村一韵”,强化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高标准打造5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推动美丽乡村串珠成链、连片成景。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改革集成建设项目,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青田之窗”,并逐步扩大“窗口”范围,推进整县提升。以数字赋能建设花园乡村,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争创数字乡村试点县。 (四)创新强村富民机制 坚持开发性和保障性举措并重,探索建立先富帮后富、推动共同富裕新机制。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攻坚提升行动、“五型分类、强村富民”行动,到2025年,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80%,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实现倍增。实施农民增收提速攻坚五年行动计划,形成更加精准有效可持续的增收富民政策体系。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深化创新“飞地消困”和村集体入股消薄项目,打造“百个侨团助百村,千名华侨扶千户”升级版,实现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建立“强村富民”基金,扶持发展一批既能实现集体增收,又能带动农民致富的乡村产业项目。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报酬由市场决定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推广山区“稻鱼米”链式发展与扶贫对象利益联结示范机制。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深化“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改革,完善华侨兴业安居、大搬快聚政策,统筹推动农民异地搬迁、融入城镇,促进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深化“两进两回”机制,畅通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通道。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继续推进省级水流确权登记,开展全流域确权登记发证。深化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深化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引进一批农业营销平台、农贸出口企业、农业品牌代理机构,合作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四、强化“双招双引”,积蓄绿色发展新动能 把“双招双引”作为战略性先导工程,激发创新主体活力,营造区域创新生态,打造连接浙西南科创中心和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的重要节点,让创新成为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鲜明特征和强大引擎。 (一)引育壮大创新主体 全面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统筹推进生态工业、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健康养生等产业招商,精准绘制招商引资“四张清单一张网”。实施招商链长制,抓好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全链招商。紧盯上海、温州、杭州、江苏等主战场,更加注重产业的技术含量、项目的带动力量、企业的综合贡献,更多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与央企、国企等大企业合作,招引一批质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好企业、大项目,实现市场主体总量扩充、存量调优、增量先进和质量提升。全面深化招商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招商激励、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推进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县级与乡镇(街道)财政分成机制,调动乡镇(街道)招商引资积极性。
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形成1家以上创新领军型企业、6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250家以上省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梯队培育机制。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建立“雏鹰企业”“凤凰企业”“雄鹰企业”培育库,到2025年,实现规上工业企业300家,其中亿级企业70家、十亿级企业20家、百亿级企业2家。支持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遴选20家左右优质企业纳入拟上市企业后备库。注重企业核心业务能力提升,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新一轮“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培育发展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引导企业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培育一批“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 (二)搭建特色创新平台 积极推动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端阀门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瑞浦科技特种钢研究院等重点平台建设,鼓励支持知名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在青田设立研发机构,推动创新主体共同培育、产业链协同创新。借力浙江人才大厦、杭州(丽水)数字大厦等平台,在县外设立“人才科创飞地”,与清华长三角研究杭州分院共建科创中心,建设县外孵化器,建立“研发在飞地、制造在本地”的畅通机制。依托温州环大罗山科创大走廊,对接眼健康等生命健康产业。设立海外人才驿站、海外孵化器和海外研发中心,谋划建立科技要素跨境交易中心。到2025年,新建市级以上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平台60个,建立校地、院地合作平台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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