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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来源:梅州市政府网 作者:知县网 人气:182 发布时间:2017-03-16 07:21:01
摘要: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0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梅州市市长 方利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梅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
发展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依托客家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推进城乡四级联创,带动“四城”同创,加快建设文明客都。围绕建设“广东文化高地”,落实文化强市规划纲要,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护和活化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红色遗迹,抓好中国客家博物馆、非遗馆等展陈升级,推进五华狮雄山建筑遗址公园建设,推动围龙屋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繁荣客家文化,打造一批文艺(戏曲)精品。落实振兴足球之乡规划,支持职业足球发展,推进足球文化公园建设。积极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扩大城市知名度。开展南粤古驿道定向大赛,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办好第八届市运会。加强国防动员工作,支持军分区和人武部建设。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人防、双拥、对台、妇女儿童、气象、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统计、方志、档案、打私、打假、应急等各项工作。
完善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卫生强市建设,探索发展医联体模式,构建利益、责任共同体,方便百姓就医。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加快市中医医院改造升级、市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步伐,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紫合梅州医院、东山医院等民营医院加快建设。推进各县(市、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严格落实疾病防控措施,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动社保扩面征缴。推进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提高低保、五保标准和医疗救助水平。以丰顺县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区)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保障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发展社会慈善事业,更加关爱贫困、病残、老年妇女、单亲母亲和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让他们拥有更多的幸福感。
创新社会治理。建立鼓励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考核机制,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公众参与、社会协同的治理模式。健全律师服务基层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进“七五”普法,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强化网络舆情监督引导,拓宽网上信访反映渠道。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对重大隐患、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监管。抓好禁毒工作,提升全民识毒拒毒能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功能,打造“两所三站四纳入”新型综合实战平台,新建760个城区视频监控点,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19元、191元提高到457元、206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88元以上,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5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80元。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178元提高到2828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和初中3000元、高中和中职(含技工)5000元(含国家助学金)、高等专科10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高中2500元、中职(含技工)3500元、高等专科5000元。新开工建设3791套(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2809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80户。三是关爱特殊群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新建53个、规范运行58个社区残疾人康园中心。新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1间、检测筛查实验室10间、检测点100个。支持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教育矫正。四是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8万元提高到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在原限额基础上提高1000元至6.5万元不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从30元提高到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150元提高到500元,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2万元降为1万元,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16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规划扩建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全市2040间村卫生站。五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从农村扩大到城市,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边远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六是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城区670个小区供水管网。动工建设城区2所学校和2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华南大道田家炳医院侧、彬芳大道喜多多超市侧、嘉应中路学艺路口3个地段人行天桥和锭子桥至嘉应学院西校门路段16座公交站亭。建设新峰桥至205国道30米路。完成100个“文化驿站(台)”建设。七是促进就业和创业。扶持创业2500人、城镇就业25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0人。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1万人。八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266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在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九是加强环境治理。建设34座污水处理厂、330公里污水管网和15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十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山教育基地、梅江河道芹洋半岛三处消防取水码头。实施500公里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24个、升级改造44个自动气象站。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政府,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作风、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发展的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相关立法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支持市政协开展各项履职活动。认真办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深化政务公开,完善网络问政平台,健全新闻发布及信息公开制度,打造政务微博品牌。强化公务员培训管理,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勤政廉政。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时刻关注民情,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推行政府部门服务大评比,广泛开展“群众最不满意事项”征集活动。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从严规范权力运行。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加强和规范公务员政治生活。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审计监督,推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全覆盖。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继续开展暖企行动,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营造主动作为、担当担责的氛围。紧盯目标,主动想办法、出实招,抓出实际效果。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和现场办公制,对重大项目、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督促检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和容错减责暂行办法,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善作善成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实干创造未来,奋斗成就梦想!站在新的起点,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加快建设“一区两带六组团”,为梅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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