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生态保护建设工程10项,计划总投资15.35亿元,“十三五”期间投资14.05亿元; (十)社会事业建设工程34项,计划总投资48.84亿元,“十三五”期间投资46.76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形成合力,强化指标落实 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凝聚力量、形成合力,积极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各镇、各部门在组织实施本镇、本部门“十三五”规划时,必须以全县总体规划为统领,加强衔接协调,积极制定措施,贯彻落实总体规划中的产业、区域、资源环境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通过更多地运用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确保全县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 强化指标落实和工作责任。将规划指标、项目分解落实到各镇有关部门,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县直各部门和各镇要将规划指标和各项任务分解到年度,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抓好责任落实,把发展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和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构筑公平公正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建立投资环境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投资商的服务和权益保护。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实施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林权、水权等制度改革,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快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和教育、金融等改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以纳税、还贷、履约、产品质量等信用记录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力度。 (三)多方筹资,增加建设投入 以项目为支撑构筑经济社会发展主框架,依托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上争下促,外引内培,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围绕纳入“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政策走向,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尽快着手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逐年上报,分步实施。争取国家及省的投资,强化与市的协调衔接,确保国债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的投入量逐年增加。突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域外资金。要重视信用融资和金融信用融资工作,积极争取开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支持,增加信贷资金供给。 (四)强化监督,建立评估机制 强化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使公众深入了解“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的相关信息,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规划实施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对规划纲要和各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要组织力量对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题性质的评估、检查,及时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或者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健康发展,生态恢复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