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培育创新型企业——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校企联合的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催生一批自主创新技术,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下的科技型领军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化发展。到2020年,培育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20家。 扶持中小微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围绕自身生产、管理中的难题,开展实用型、小微型技术研发;支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与服务;组建中小微企业科技服务公共平台,实现其技术的供需对接与“定点”服务。到2020年,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总数达到200家以上。 培育技术创新团队——围绕企业科技创新,引进、培育或认定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针对企业或产业领域的前沿问题、高端问题开展联合技术研发,抢占科技与产业发展制高点。到2020年,建设20个高水平企业技术创新团队。 三、搭建创新平台 众创空间平台——打造一批创客空间和创新工场,培育发展市场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积极发展一批提供创业孵化、检验检测、科技评估、技术经纪、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投融资等专业化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和平台。支持大中小微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服务。 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三原科技资源统筹中心,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布局创新产业园区,大力支持园区创建各类创新、创业孵化器,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精品景区、新型社区、美丽乡村“五大园区(村)”建设。 第三十一节深入推进对外开放 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改善和优化“软”环境,建设以苹果、木本油为主的优质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以不锈钢制品为主的食品药品机械制造出口基地;支持本地企业到西安等大城市开设门店,扩大销售,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 第十章健全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实施 第三十二节加强实施协调 在县委领导下,成立三原县“十三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负责“十三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各部门、镇(服务中心)、街办、园区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层层建立责任机制,负责推动本地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节健全评估机制 建立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实施”的滚动循环机制,完善规划实施评估机制。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领域、分阶段落实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的引导作用。 第三十四节强化要素保障 一、资金保障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政府投资规模,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加强信贷资金与建设项目的对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积极引进保险资金、社保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及重点产业项目。 二、土地保障 完善土地供应招拍挂流程以及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统筹安排各类各业用地,对龙头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建立土地出让后续监管机制,增强土地出让、转让后开发利用监管力度,建立退出奖励机制,合理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 三、人才建设 加快建设职业培训机构,大力推行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强化“四支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多渠道选拔和培养人才。以专项活动和重大工程为依托,建立相应的高端人才培育和引进机制。力争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素质过硬、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队伍。 第三十五节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强大合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群众路线教育”、“百、千、万”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扩大党内外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凝聚各方面力量,动员各阶层广泛参与,在规划实施中发挥作用。 第三十六节强化人大政协监督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由县政府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经中期评估需要对《纲要》进行修订时,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使规划实施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