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落实生态保护举措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促进生态环境持续向优,生态资源永续利用。 1、严守生态红线。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度有序开发。以总体规划为基础,划定梅岭风景区保护红线,将各类生态敏感区和重点生态要素划入生态红线保护控制范围,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发展格局、景区和农村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严格执行景区、城区各类规划,促进景区与城区协调发展。坚持分级、分类开发景区,严格控制有损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保障景区生态安全。 2、严保森林资源。把森林资源作为梅岭景区最重要的生态要素予以严格保护。加强森林防火系统工程建设,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综合作用,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全面加强林政管理,继续执行封山育林政策,继续实施植树造林,从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巩固“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城乡旅游化、道路景观化”标准,持续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
3、严控污染排放。深入推进“蓝天、清流、净土”行动,推进循环利用、清洁生产,实施工业企业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地扬尘防治工程。加强水污染防治,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城镇、重点村全覆盖工程。推行“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模式,实施农村垃圾处理全覆盖工程。加快实施完成规模养殖业景区、城区全退出工程。加强农村土壤环境整治,防止土壤流失和污染。 4、倡导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化传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推广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大力推广太阳能等清洁环保能源。着力创设绿色出行条件,推行绿色旅游方式,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景区车辆换乘服务,逐步限制私家车进入景区。 5、引导企业低碳环保生产。鼓励、引导工业企业提高生产科技水平,推进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建设绿色产品监督体系,实现产品安全可追溯。严把项目准入环评关口,严把项目生产经营环保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 (三)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1、继续实施生态品牌建设活动,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竞争优势。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在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生态发展、生态管理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创造湾里模式,为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创造可推广、能复制的鲜活经验。推进省级生态村、市级生态村创建,进一步提高生态村在全区的占比,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优化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巩固我区创建国家生态区成果,提高我区生态品牌知名度,发挥生态优势对旅游的拉动作用。 2、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和改厕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治理农业污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依托乡村生态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业。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环境整治和民风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完成牛岭村地质灾害区域村落搬迁工作。落实新村(户)建设项目用地(宅基地)审批,进行搬迁新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搬迁地房屋设计项目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关,真正把搬迁新村(户)建设成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宜居新区。
(四)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强化城乡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着重加强景区、城镇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完善环保制度设计、规划、监测、执法、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1、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对不同流域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和景观娱乐用水区,实施水功能区差别化管理和水资源开发,减少新鲜用水及水污染物产生量,改造和整治乌源港、铜源港等主要河流河道。定期进行水质监测,不断提高水质等级。限制地下水使用,禁止滥采地下水。严格监督景区内部单位和驻区单位污水排放,确保山清水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