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动力减弱、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生态环境约束加剧、社会矛盾逐步凸显的挑战,也迎来了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孕育的巨大潜能和全面深化改革释放的巨大红利。槐荫区作为济南市向西发展的“窗口”和“门户”,在全市发挥着重要支撑、带动和引领作用。 槐荫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中共山东省委、中共济南市委和中共槐荫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发展改革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回应人民期盼,是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区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槐荫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奠定长远发展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始终坚持中央、省、市部署与槐荫实际相结合,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取得重要突破性成就,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被评为省级文明区。这一时期,是我区经济发展质量最好、城市面貌变化最大、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区各项经济指标均比“十一五”时期实现大幅提升。预计2015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387亿元,是2010年的1.6倍,年均增长10.5%(名义增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到45亿元,是2010年的2.5倍,年均增长20%;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1268.5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1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32亿元,年均增长13.5%,是2010年的1.8倍;招商引资累计完成685.2亿元;外贸出口累计完成14.8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完成1.97亿美元。 专栏1“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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