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型政府。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切实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为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职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抓好审议意见落实。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健全决策问责机制,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积极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型政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政府购买服务和项目管理,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行政监察,加大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民生资金、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更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担当有为的政府形象,赢得群众真心点赞。 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鼎力支持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惧风雨、不畏险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实干精神,全面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动永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