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加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主体,以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 一、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创新提升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服务功能完善,启动瓮安县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瓮安县文化艺术中心(瓮水长歌大剧院)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和服务效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向公众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阅读服务、文艺演出、陈列展览、艺术培训、讲解服务、科学普及服务、体育健身服务,推行错时、延时开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便民、利民效应。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共享,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加强档案工作,强化档案信息化管理,保障电子档案、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等档案数字资源的安全保存和有效利用。
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持续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幸福进万家·瓮水长歌文化精品乡村行”等活动,探索建立公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整合现有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资源,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体育、旅游行业的公共服务资源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大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鼓励各级各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公共文化设施、产品和服务。持续抓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广电执法工作,加强重要保障期等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定期维护各种设施设备;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检查力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常态化。
第四节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体系 深入实施文化产业培育工程,健全文艺作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突出特色化发展,推出一批文艺创作精品,推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 一、繁荣文化艺术创作生产 依托“千年古邑·红色瓮安”文化名片,培育壮大一批民营骨干文化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微文化企业,培育“文化+旅游”等一批新兴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增加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挖掘瓮安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以文化系列丛书、歌曲、小品、舞蹈、戏曲、话剧、诗歌等为主要形式,打造一批民族题材、现实题材、乡村振兴题材为主题的文化艺术作品,重点围绕“猴场会议”“红军强渡乌江”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冷少农、陈靖等红色人物,爱国主义题材等打造红色文化艺术精品,助力红色文化产品生产。探索创作独具瓮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的戏剧(话剧)剧目,振兴地方戏曲,展示瓮安多元文化魅力。 二、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加大非遗挖掘保护力度,加强保护传承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传承和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村(社区)、进企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民族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展示和民俗文化活动,激发民众自觉保护意识和传承热情;启动瓮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打造“地方文化、乡土文化”“保护恢复瓮水长官司遗址”。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发挥文物的公众教育作用。推进猴场会议旧址、毛泽东行居、红军干部团休养连驻地旧址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加快猴场会议纪念馆展陈提升建设;加强桐梓坡农会和游击队驻地旧址、丁松龄药号等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保护。建立县级文物安全联合工作机制,严防严打盗掘、盗捞、盗窃、破坏、走私贩卖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快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落实国家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黔南段瓮安县建设保护要求,围绕“一条主线、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条线路、五个村寨”思路,推动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人才提升等六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重点推进保护传承和文旅融合两大工程,夯实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瓮安县建设发展基础,提升瓮安红色文化品牌影响力,讲好瓮安的长征故事,促进文旅融合发展,做强红色文化旅游品牌,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快实施长征文物的抢救、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工程。加快推进猴场会议会址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工程,红军强渡乌江纪念馆工程,红军强渡乌江战斗遗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实施力度。挖掘红军长征四过瓮安沿线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以及自然生态资源,将红色文化与特色产品相结合,探索开发一批设计精良、美观实用、物美价廉、标志性强的文创旅游商品。以中央红军长征经过瓮安线路为主线,加强长征线路历史文化及环境景观保护,维修、完善和贯通“红军路”,保护展示“红军村”,实施自驾游基地、露营基地、驿站、民宿客栈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举办“重走长征路”徒步活动、“红色体育竞赛”、“长征摄影大赛”等红色文化活动。
第五节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抢抓黔南州高水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机遇,高水平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水平和成效。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新目标、新举措,大力传播各民族和谐共生发展、交流交往交融的正能量。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着眼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加大对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化解,推进瓮安民族团结进步。 第十四章 保障措施 坚持规划先行发展原则,发挥规划统筹全局、指导实践的作用。着力在加强党的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制定行动计划、强化要素保障和规划实施考评等方面多措并举,确保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实现发展新蓝图。 第一节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根本保证,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领导发展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广泛凝聚合力,共同推动发展,集中力量办大事,努力实现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 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推动全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安排有效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健全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汇聚全县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组织、宣传、凝集、服务群众能力,充分激发全县各族群众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自觉自信。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支持政协依照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大团结大联合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各自联系的职工群众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提高党管武装工作质量,做好国防动员、退役军人事务和拥军优属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