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加快绿色崛起步伐 围绕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省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县,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加快绿色崛起步伐,强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巩固提升生态优势 巩固提升生态优势,夯实绿色根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生态支撑。 一、建设优质森林生态系统 全面加强生态林建设,继续实施长防林工程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效能;加强国家公益林建设,修复禾水两岸重点地区的生态屏障;加强对地方重点公益林的全面保护;立足保护现有阔叶林资源,大力开展天然次生林改造,大力实施新一轮造林绿化、低产低效林改造、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乡村风景林建设等生态林业工程,逐步提高生态林占比,建立完备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到2020年,全县林地保有总量稳定在245万亩,有林地稳定在184万亩总量。立木蓄积总量达到880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年均保持10%以上的增幅,总量由24亿元提高到38亿元。生态文明建设各项涉林指标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因地制宜发展林业经济 发展油茶、毛竹、楠木、樟树、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利用、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加快建设高产油茶示范区和花卉苗木林业带,建立丰产栽培示范基地,加快推进集中连片8万亩高产油茶示范区和万亩油茶示范基地建设,5年内初步打造成“江西油茶之乡”。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推广森林立体种植,促进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化。发展森林蔬菜、森林果业、森林蜂业、森林药材、森林禽畜等林下经济产业,建立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林下经济模式。到2020年,新增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0个,面积10万亩。重点建设烟阁乡、高桥楼镇、里田镇、曲白乡四个花卉苗木基地。 三、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加大水源地水质分析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水水质公告制度。优化调整全县水环境功能区划,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20年境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饮用水源、禾河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把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三五”的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建设集镇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而导致的面源污染防治。 四、维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保护与建设,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采集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活动。严厉打击濒危野生动植物的非法贸易,严格限制捕杀、采集和销售益虫、益鸟、益兽。鼓励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育,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严禁乱采滥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外来有害物种的入侵和蔓延,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支撑。
第二节加大生态建养管控力度 以消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性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改善空气、水和土壤等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防范环境风险,增强环境承载能力,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同步提升。 一、大力实施“蓝天行动” 重点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二氧化硫排放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建设稳步并行。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以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为控制主线,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和烟气脱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排放控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继续加大对城区、露天堆场、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等进行全方位监测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达到Ⅱ级标准以上。 二、切实推进“净水工程” 建立水生态保护目标、水质目标和最小水量目标相结合的近、远期多目标管理体系。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生态补偿政策加强重要河流源头的水质保护及水量维护,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全面启动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把管网、污泥、再生水利用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三五”时期的工作重点。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建设集镇垃圾处置设施,积极推动农村生产、生活产生的面源污染防治。 三、积极实施“净土工程” 全面开展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确定土壤污染防控的重点领域、区域,开展典型污染土壤尤其是矿区、化学污染场地的修复试点,建立技术路径体系,提出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大力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强化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加大城镇垃圾处理力度,加快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在各乡(镇)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并配备压缩式转运车。合理选择垃圾处理运作模式,鼓励乡(镇)村庄环卫作业市场化。 五、加强矿山治理恢复 加强矿山“三废”治理,防止破坏性的盲目开发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严禁在禾水河及其支流流域砂石超量开采。加紧开展全县矿山景观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关停的铁矿、石灰石矿、石膏矿、砖厂的环境治理,实施“复垦还绿”为主的废弃矿山复垦综合治理工程,恢复和增加耕地,美化景观。
第三节切实推进节能减排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 一、推进节能减排 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制定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业流通、农业农村等领域节能减排。加大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力度。实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推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