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公调对接:指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部门协调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搭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联动工作平台,建立健全相互衔接、紧密协作、良性互动、科学高效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治安调解资源,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16.三张清单:指职能部门、乡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 17.四个最严:指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