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行动,支持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和农牧业循环式利用,实现能源阶梯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污染集中治理,全面建立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机制,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围绕煤电铝、煤化工、玉米生物等高载能行业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以霍煤集团、梅花生物等龙头企业为主体,以产业园区为平台的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积极推进霍林郭勒市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强共伴生矿、低品位矿、“三废”材料综合利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资源回收处理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水平。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和产业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循环利用,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牧区秸秆还田、畜禽粪便还田等农牧业废弃物的生物能转化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牧业的减源增汇。 第二节 倡导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树立低碳消费理念,倡导节约消费、适度消费,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城市废弃资源无害化处理和再生利用。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发展绿色制造、绿色能源,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鼓励市民选择公共自行车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公交运输,控制机动车保有量,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设节约型机关。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省地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第七篇 第二十四章 深化国内区域合作 积极融入京津冀一体化、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加强与国内重点地区及周边区域的合作,推进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资金等领域的对接,实现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区域合作,建设内蒙古对接辽吉黑、融入京津冀的重要枢纽城市。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发展 抓住国家启动实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机遇,发挥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深度融入东北经济区产业分工、要素配置、交通物流网络等市场体系。主动承接东北经济区辐射带动,借助东北三省的企业、人才、技术等优势,构筑互惠多赢的大东北产业合作格局,重点在装备制造业上开展对接合作,建设东北制造业配套基地。推进能源基地建设,为东北发展提供能源支撑。适应东北市场绿色安全食品消费需求,扩大牛羊、荞麦等绿色农畜产品在东北大市场的份额。不断完善对接东北地区的航空、铁路、公路、通讯、出海口等立体化通道体系,努力把通辽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融入东北大物流格局。构建统一的旅游信息平台,联合同创旅游形象和品牌,携手共建大东北无障碍旅游区。以加快通辽与铁岭、四平等地区开展协同创新发展,推动省域边界地区组团发展、协同创新,抢占新一轮东北振兴新高地。 第二节 加快推进与京津冀地区合作 抓住国家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等机遇,主动接受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的辐射带动,积极参与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链重构。重点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有色金属深加工、新能源开发、生物医药等工业领域和现代物流、金融、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领域开展招商合作,促进我市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新的增长点。借助京蒙合作互利共赢的有利契机,建立京津冀地区与通辽双向绿色农畜产品、现代蒙药等流通渠道和产供销一体化市场销售平台,逐步实现通辽产品立足东北、销往京津、辐射全国的格局。巩固提升同北京、天津等省市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第三节 积极开展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 探索“飞地经济”等模式,主动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的资金、资本、人才、技术、智力等发展要素向我市转移,支持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充分利用“广交会”“厦洽会”等全国性大型投资促进活动平台,积极宣传我市投资环境和优势特色产业,准确把握去产能的大形势,围绕“六大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精准招商、择优选商,带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四节 加强与周边盟市合作 加强与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乌拉盖管理区和兴安盟科右中旗、科右前旗等周边区域在煤炭、水资源方面的合作,采取合作共建园区的方式,提高铝工业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发展的资源保障程度,争取霍林郭勒市在区域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推进“霍林郭勒—乌拉盖—哈日诺尔”一体化战略,建立“水煤合作互补”、“跨网电量交易”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提高地区整体竞争力,打造“霍乌哈”金三角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十五章 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拓展开放型经济新空间,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建设内蒙古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 第一节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发挥对外交流通道枢纽的作用,畅通霍林郭勒至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通道,主动参与满洲里、二连浩特、珠恩嘎达布其口岸等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建设通辽保税物流中心,规划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区和保税加工区。加快通霍全线、霍白全线、珠斯花至贺斯格乌拉区段电气化改造和通辽至霍林郭勒高速公路建设,提高通关通货能力。开通国际和地区航线,打通与蒙古国、俄罗斯的互联互通大通道,逐步开通其他国际和地区航线。 第二节 加强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和地区合作 积极开展与俄罗斯、蒙古国政府间互访、商贸往来、文化旅游交流等双边多边活动,加强与俄蒙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交流合作,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格局。加强重点项目合作,推进“锡赤通朝锦”中蒙俄国际海陆经济合作示范区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能源资源深加工和农牧业、旅游、商贸物流及建筑等方面合作。着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通道,支持我市企业建设面向俄蒙及东北亚的特色农畜产品、工业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产品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开通通辽至欧洲货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推进我市与蒙古国相关省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扩大同东北亚、欧美国家的经贸往来,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 第八篇 第二十六章 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具体要求,以贫困人口增收为核心,以扶贫开发“六项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精准脱贫为落脚点,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确保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自治区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实现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国家重点贫困旗县全部摘帽。 第一节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提高扶贫成效。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施策,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资金、采取精准措施、确保扶贫成效精准无误。重点支持六个贫困旗县脱贫,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十三五”期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五个一批”,实现13.54万贫困人口脱贫。通过瞄准区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坚持产业精准扶贫、输血与造血并重,加快发展特色种养业,通过产业发展脱贫10.42万人;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现生态脱贫0.23万人;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实施易地搬迁脱贫工程,实现脱贫1.1万人;通过加大教育扶贫力度,实现教育脱贫0.99万人;通过完善救助保障扶贫体系和健康养老保障扶贫体系,实现兜底性政策保障脱贫0.8万人。 第二节 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持续开展“三到村三到户”扶贫工程,以贫困嘎查村为单元,实行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开展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让贫困户获得稳定收入。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实施教育、健康扶贫项目,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在贫困地区实施产业开发项目占用集体土地、林地、草场的,须以集体股权方式对原居住地农牧民进行补偿。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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