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坚持生态立县,营造健康宜居环境
第五章 建设生态家园
发挥自然生态优势,建设社会和谐、绿色宜居、生态文明、持续发展的健康旌德,构建低碳的绿色生态宜居城镇。 第一节 加强生态城镇建设 加强生态规划与管理。按照健康之城理念,加快落实旌德县城规划与慢城规划,严格划定城市建设用地,构建支撑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格局。开展以“保水、保土、保空气、增绿”为主题的“两山”行动。推进城市生态水文明建设,争取旌德县纳入全国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创建生态城区。提高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城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装置,加快排水系统改造。完善城市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实施县垃圾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黄家坞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和城乡生活混合垃圾处理项目,提升县区垃圾处理能力。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项目,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站。 改善生态宜居环境。新建梓山公园、文庙公园、凫山公园、柳山公园、西山公园、马家溪森林公园、丁家山湿地公园、灵芝公园、兴隆国家生态公园、云盘山生态公园等项目,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在徽水河、大溪河、玉溪河及G205、G330、S217沿线等重点区域实施绿化工程,实施林荫道路、林荫公园、林荫小区、林荫停车场等林荫工程建设,开展城区裸露土地整治。
第二节 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
搞好乡村规划设计。按照新型城镇化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围绕符合规划、长久保留的中心村,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下山”行动,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促进形成一批村容村貌整洁、服务设施完善的新村和农村新型社区。 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品质。实施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水生态环境质量。立足特色农业、生态山水、历史人文、红色文化等资源,突出“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培育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示范带动的精品村、特色村,打造皖南风情小镇和文化小镇。加大国、省道沿线集镇建设扶持力度,提升集镇绿化、立面改造、水体和节点景观、交通及商贸秩序水平。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山区地质灾害、生产生活不便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户的搬迁力度,积极引导山区人口向中心村、小城镇聚居,改善山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基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推进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强化基层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程,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河塘综合整治,加快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场项目,实现乡镇生活垃圾“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就近处理”的自我循环。全面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使污水收集率达到90%。
第六章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维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深化生态示范建设,构筑生态安全屏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第一节 优化环保体制机制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力度,强化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建立相关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积极争取自然资源生态效益补偿优惠政策。 完善生态保护的奖惩机制。对县域水、大气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实施好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支持高能耗企业实施技改升级和产能升级,推进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建立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节 强化环境约束,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生态山水县城为目标,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徽水河和白沙河生态修复、矿山生态恢复工程,建设生态廊道,让绿水青山成为旌德绿色发展“新常态”。 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减少水土流失。强化对采矿区和沿河两侧水土流失的综合整治,实施玉水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政府购买基层气象服务,强化对水土流失的监测与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扩大生态修复保护面积。推动旌德县土壤改良与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强化环境约束。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完善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禁止新上破坏自然生态、污染环境的项目。坚决执行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开展石材加工、矿山开采复绿等行业整治行动。
第三节 加强山水生态建设
加快推进林地资源恢复。实施18万亩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强退耕还林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划定天然林管护区范围,实施最严格的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切实做好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