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散乱污”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工商、环保、土地、规划、税务、安监、消防、电力等手续不全的企业。 4.“河长制”:即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我区实行区、乡镇、村屯三级河长。 5.“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6.安全监管“6+1”模式:即“六必查”—矿长必须带班,标准必须执行,监管必日查,问题必闭合整改,隐患必排除,失职必查处。“一闭环”—企业自查、监管检查、包保巡查、纪检督查形成一个闭环。 7.“最多跑一次”:起源于浙江省“放管服”改革,指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理行政审批或者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况下,通过“最多跑一次”就能把事情办好。 8.“四大员”:即当好企业的信息员、联络员、服务员和战斗员。 9.“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是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各项政府救助资源,有效整合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 10.“两不愁、三保障”:具体指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