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依法行政,廉洁干事。始终把依法清廉作为基本操守,努力创建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落实人大代表督事制度,参与政协“请你来协商”,高质量办好建议、提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与审计监督运用,一般性支出压减不低于8%,让有限财力用在发展最需要、民生最急迫的刀刃上。 各位代表,非常之时要立非常之志,尽非常之责,建非常之功。让我们在中共象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跳出象山看象山,站在未来看象山”的视野,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劲头,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中奋力争先创优,为加快建设“两强两美”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