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0元,提高8%,进一步提升制度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五、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全市完成去年开工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72套(户)。计划完成401户贫困户农村危房破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中:拆除重建的分散供养五保户
补助3.4万元/户、拆除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4万元/户。 六、推进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3家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含设备配置),基本完成罗镜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主体基建工程。 七、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改善活动条件,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支持建设和完善罗城街道1个社区体育公园(标配:8站健身路径、室外乒乓球台2张和羽毛球场或篮球场或笼式足球场3选1个)。 八、完成国省道改造任务和升级改造农村道路。改造国省道路面9.8公里,改造国省道路面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路面服务水平。改造拓宽农村公路至4.5-5米共58.7公里。 九、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支持21个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业人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力争人民调解案件达到3870件,每万人调解案件量增加30%,“民转刑”案件比2017年下降1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 十、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对全市748521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平均每亩补偿标准由30元提高到31元,提高3%。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补贴总面积不少于41万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保额从每亩每造400元提高到不低于600元,参保率达到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