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目标,以养老和医疗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实施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增长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启动实施机关单位工伤保险。推进“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全面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障“一卡通”实现全覆盖。鼓励发展补充社会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增长机制。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十三五”末,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4896元,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达到624元;农村五保标准每人每年达到13000元,集中供养率提高到30%。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县60%以上的村(社区)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428个建制村建设老年人活动室,每千名老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动态覆盖率达到98%以上,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抓好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增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全面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第五节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
积极调整收入分配,不断提高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努力缓解行业、地区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和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努力提高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快建立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随职工工资增长的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福利制度。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十一章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制度化建设,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团结奋进的工作格局。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决策咨询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提高专业化水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调动各级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深化先锋引领行动,强化基层组织整体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第二节 激发全县人民干事创业的激情 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益,增强全县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动员全县人民积极投身美丽秦安建设。 第三节 加快实施人才强县发展战略 突出“高端、紧缺、实用”导向,以科技领军、企业家、高技能和应用型等人才为重点,用活用好现有人才,灵活引进急需人才,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实施林果、农技、文艺、电商、企业管理、教育卫生等重点人才培育工程,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业为牵引、专业为需求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营造有利于人才育得好、引得进、用得上、留得住的社会环境,健全有利于人才向基层、边远乡镇和一线岗位流动的政策体系。 第四节 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执政,全面提高各级党组织依据宪法法律、依据党内法规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司法公正,完善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秩序。 第五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平安秦安,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机制,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快公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调解工作,推进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节 构建安全发展体系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能力,加快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建成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工程。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组织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国防等安全。 第七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规划提出了导向性、预期性、约束性的发展目标。政府将主要通过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使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尽可能与政府希望的发展方向一致;通过综合财税、投资、价格等政策引导市场资源配置,并适时调整政策方向和力度,通过配置公共资源和有效运用行政职能,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同时,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制度。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将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适时进行评估和调整,并将评估报告、有关建议和调整方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确保各类规划顺利实施。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万众一心、艰苦奋斗,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秦安,努力与全市、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