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把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我盟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以新能源集群化发展为主方向,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兴材料、装备制造产业。 清 洁能源。围绕建设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目标,契合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重大机遇,理性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坚持要有外送通道、有技术路线、有产业投资要 求,充分利用我盟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以及周边地区尤其是蒙古国丰富的能源资源优势,抓住合理布局清洁能源项目、先行建设电力外送通道、加快骨干电网升级改 造、配套调峰火电电源点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等环节,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并网发电规模化发展,在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创新用地审批机制、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在国电电力、巨人集团、中民投等企业已布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新上项目要引进经济实力雄厚、拥有核心 竞争力、具备产业链延伸和融合能力的大型企业和集团。通过深度整合重组,进一步优化全盟清洁能源项目布局。加快调整煤炭供给结构,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加快 推进呼鲁斯太矿区、嘉尔嘎勒赛汉矿区、黑山矿区开发建设,推广使用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率、高度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建设与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相适应、与外 送电通道相配套的煤电一体化坑口、路口、口岸电站项目。以“互联网+”智慧能源为技术核心,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管理技术及储能技术,弥补可再生能源间断 性缺陷,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传输、转换和使用的稳定性和智能化水平,为阿拉善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形成以阿拉善盟为核心辐 射巴彦淖尔和乌海的清洁能源基地,基地总装机2260万千瓦。 新 兴材料。依托我盟独特资源优势,推动萤石、石墨、稀有金属等矿产加快加工转化进程。利用煤化工、盐硝化工和氟硅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现有碳纤维、活性炭领 域技术优势,组织实施碳纤维材料、碳纤维制品和活性炭材料三大产业工程,构筑多元化、规模化的碳纤维材料产业链,将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打造成为国家级碳纤维 及复合材料基地。以高端石墨材料为目标,重点发展高性能石墨导电材料、石墨烯、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等石墨深加工产品。引进实施有机硅材料、高性能氟材料、工 程塑料、高性能碳素材料等氟硅化工产业,逐步扩大氟硅化工与盐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耦合发展,重点发展有机硅材料、高性能氟材料和工程塑料。积极培育 以树脂、橡胶、陶瓷和金属等为基体的纳米复合材料,着力发展铝基、钛基、镁基等复合材料。 装 备制造。实施新能源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建设新能源发电及装备制造、材料生产及储能电池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基地,发展高纯硅原料、电池组件、风机制造、风光 配套和“玻璃、钢材、储热材料—聚光镜、接收器、跟踪装置、储热装置—系统集成—光热发电”等装备制造。充分利用东风航天城、空军试训基地等国防军事重地 发展空天技术产业。发挥阿拉善地广人稀、净空条件良好等地理环境优势及国家放宽低空领域管制等利好,重点围绕平流层飞艇、低空直升机、无人机及引进上下游 配套的制造和服务企业,逐步发展商用飞行、空中游览、航空摄影、飞行员培训等航空及配套产业,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打造军民融合空天基地。 第四节 开拓发展新型建筑业 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为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信息化管理为手段,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积 极转变发展方式。完善建筑业发展政策,调整优化企业结构,推进企业整合提升,建立完善的建筑业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拓展资本经营渠道,以建筑业相关产业 为投资重点,采取联营、参股和PPP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合作承包、合作经营。支持企业多元化经营发展,引导企业由单纯的建筑施工向规划设计、技术研发、采 购物流和维护服务等方向转变,形成“一业为主、多元并举”的经营发展格局。推动企业晋升资质、进位发展,合理配置建筑业资源,壮大企业规模,增强建筑业发 展综合实力。到2020年,培育盟内一级建筑企业2家以上,甲级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等企业各1家以上。 强 化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管理的规范化、 标准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图审查制度,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和安全 责任制。推进建设工程社会保障和劳务服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 健康发展。 推进建筑领域创新。加快新材料、新工艺和 新技术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覆盖面,普及太阳能热水、采暖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广EPS节能材料、CL建筑结构体系和减隔震技术应用。 促进节能减排成为建筑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能耗统计在线监测。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工程建设,鼓励建筑垃 圾、废弃物回收利用,新建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现代建筑工业化生产,积极争创优质工程、文明工地和科技示 范工程,打造企业“品牌”。 第五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 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经,推动文化旅游、家政养老、体育健康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现代物流、连 锁配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服务业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融合发展。 一、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 加 大文化旅游精品建设。以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统揽,加大旅游景区及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实施旅游景区标准化和品牌建设,集中建设阿拉善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 自驾游基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胡杨林、巴丹吉林沙漠、通湖草原、阿拉善梦想沙漠汽车文化主题公园、贺兰山南北寺等10个旅游区要按照5A级景区标准规划 建设;天鹅湖、西部梦幻峡谷、曼德拉山岩画、居延海等17个旅游区要按照4A级景区标准提升建设。完善巴彦浩特、巴丹吉林、达来呼布3个中心城镇旅游公共 服务设施,在乌斯太、腾格里、敖伦布拉格、雅布赖、东风镇、策克口岸等重点城镇建设6个旅游服务基地,在交通干线上建设18个旅游驿站,打造自驾游风景廊 道。深化区域旅游合作,主动与周边城市建立双边、多边旅游合作机制,加快融入“丝绸之路旅游经济带”,推动我盟与周边城市的无障碍旅游,形成自治区重要的 全域游、自驾游、度假游旅游大区。积极发展跨境旅游业,完善免税店、保税区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谋划跨境旅游线路,积极协调落地签证事宜,逐步实现入境免 签、入区免检、购物免税,树立合作区跨境旅游品牌。到2020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0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145亿元以上,年均分别增长20%和 25%以上。 加快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坚持以文化推 动旅游发展,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着力培育和充分展示“苍天圣地阿拉善”、“中国秘境阿拉善”旅游文化品牌。以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贺兰山森林、巴丹 吉林沙漠探险、胡杨林和东风航天城等核心旅游资源为重点,融合草原文化、赏石文化、骆驼文化、宗教文化、民俗风情等元素,加强复合型旅游产品开发。坚持市 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相结合,丰富提升阿拉善文化旅游节、金秋胡杨文化旅游节、巴丹吉林沙漠文化旅游节、越野e族阿拉善英雄会等旅游节庆赛事活动,带动经 贸、旅游、服务等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加强旅游服务配套建设。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引进国内外旅游集团,设计开发高端旅游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供成龙配套的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服务,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二、加快口岸物流建设 依 托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以策克口岸、乌力吉口岸、敖伦布拉格、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为重点,构建高效通畅、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专 业化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电子平台及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进出口供应商、跨境物流、支付结算、数据处理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推进口岸物流信息化、智 能化、便利化。加快综合通道网络配套物流设施建设,实现公路、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和高效联运,打通与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和环渤海经济区 的战略联系,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物流节点。
三、促进金融发展 扩 大直接融资。抓好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的落实,强化对优质企业、龙头企业的上市培育,推动更多的企业到主板、创业板、“新三板”、股权交易市场上市融资。 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银行间中票、定向增发、私募基金等举措,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做大做强矿投、交投、文旅投、水投、滨河金沙等融资平台,建立盟、旗国 有控股担保机构。 发展普惠金融。积极引进股份制银 行、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证券、基金管理、创业投资、金融租赁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我盟。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将金融服务向农牧区、小微企 业延伸。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积极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扩大村镇银行旗区覆盖面,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 创 新融资方式。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特许经营、PPP、投资补助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等重大项目建设。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 产品和服务,推动利用知识产权质押、仓单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股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开展财政国库间歇资金、社保基金结余和住房公积金结余运作,引 导商业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引进信用、健康、农业等各类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区域性巨灾保险制度,推动保险资金参与地方重点项目建设,不 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建立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风险监管联动机制,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维护金融 稳定和安全。 四、繁荣现代商贸业 以 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行业为重点,完善贸工农一体化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促进消费增长升级和居民收入增加。培育巴彦浩特、乌斯太等现代商贸中心,发展达来 呼布、巴丹吉林、吉兰泰和孪井滩等特色商贸区,打造一批经营定位明确、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的特色商业街区。推广体验式消费、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和连 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方式,鼓励传统有形店铺、零售企业开拓网络市场,推动以纯购物消费为主的传统商贸业向以综合体验式消费为主的现代商贸业转型发 展。 五、支持养老服务 完 善、落实扶持养老产业优惠政策,积极应对老龄人口失能化和残疾人老龄化的趋势,坚持医养结合,支持养护型、医护型、康复性、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到“十三 五”末,全面建成以旗区政府驻地为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社区养老服务为抓手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 系。全盟公办养老机构和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792张,达到每千名老人40张目标。 第六节 加快信息化步伐 加 快“智慧阿拉善”建设步伐。综合利用有线、无线技术,全面推动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高效融合,认真落实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构建“一大平台、 三大领域、六大体系”,加快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支撑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推进光纤网络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 设和均衡发展,实现城镇地区普及光纤入户、农村光缆入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0%,嘎查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要超前谋划阿拉善大数据平台建设, 加快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共享,推进数据资源商品化,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大数据带来的便捷。
打造生产信息和社会管理平台。推动信息化快速发展并与经济 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城乡功能品质、促进信息消费、培育信息产业。重点用信息化改造企业生产、管理、销售体系,创新管理模式、商业模式,推动信息技 术在工业产品、配套装备、业务流程、生产要素等产业体系中全面渗透、应用和深度集成,建立新型生产模式、组织体系和产业形态,不断增强信息化带动社会经济 发展的动力。重点建设“阿拉善城市馆”、智慧园区、智慧矿山、口岸物流等信息平台。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部门间舆情共享机制和处置联动机 制,提升网络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处理能力。
第三章 坚持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 持生态立盟,围绕构建阿拉善国家级生态功能示范区目标,全面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贯彻“全面保护、区域治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指导方针,以水利为核心,以林草植被自然恢复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搬迁移民为前提,以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和科技手 段,加强国内和国际间合作,加快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步伐,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建设美丽阿拉善。 第一节 重塑空间结构 调 整完善空间开发格局。立足城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发展潜力,按照全盟战略定位,控制开发强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引导各类 生产要素按照主体功能优化配置,推进形成主体功能清晰明确、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发展格局。 全 盟空间开发格局的总体要求是:“保护生态、适度开发、收缩转移、集中集聚”,实行分类调控政策,坚持保护优先、点状开发原则,调整完善“两带一区”工业化 城镇化格局、“一心四轴”城镇发展格局、“三带七片”生态安全格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全盟各类空间性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 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以旗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范、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明确开发区域范围、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 重 点开发区域。在沿黄河沿贺兰山沿边经济带上的乌斯太、巴彦浩特、腾格里、嘉尔嘎勒赛汉、敖伦布拉格、达来呼布、苏泊淖尔、赛汉陶来、巴丹吉林、雅布赖10 个苏木镇基础上,增加巴音木仁、吉兰泰、乌力吉3个苏木镇。主体功能是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集聚人口和经济,同时必须保护好区域内的基本农田等农业空 间和森林、草原、水面、湿地等生态空间。 限制开发区 域。阿左旗(含乌斯太、腾格里、乌兰布和地区)、阿右旗、额济纳旗均为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我盟全境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主体 功能是提供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同时允许适度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当地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允许进行必要的城镇建 设。 禁止开发区域。依法设立的内蒙古巴丹吉林沙漠世 界地质公园,内蒙古贺兰山、内蒙古额济纳胡杨林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巴丹吉林、东阿拉善、腾格里沙漠和马鬃山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等6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 区,额济纳旗梭梭林1个旗级自然保护区;6个城镇、12个乡镇、2个嘎查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调 整重点开发区域生产力布局。在工业园区布局上,重点建设三个工业园区,即: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兰泰石材特色园区。在对外开放开发 平台布局上,构建两个口岸三个经济合作区,即:策克、乌力吉口岸,中蒙策克—西伯库伦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蒙乌力吉—巴音戈壁跨境经济合作区、敖伦布拉格国 际保税物流园区;在城镇建设布局上,构建“一带三组群四级”城镇发展格局。在产业布局上,工业要集中发展,总体要求是园区集中、产业升级、环保达标;农业 要收缩发展,总体要求是农业收缩、农村整合、农民集中;牧业要适度发展,总体要求是牧业适度发展、牧区合理布局、牧民兴业护边;清洁能源产业要理性发展, 总体要求是有外送通道、有技术路线、有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要按照“一核两心四圈”布局,总体要求是品质提升、文旅融合、服务配套;物流要构建“5+4”物 流体系,总体要求是高效通畅、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通过生产力布局调整,整合已有园区资源、项目、资金等生产要素,集中投向通道建设、生态治理、文化旅 游、口岸物流、清洁能源、中心城镇与核心园区承载能力提高等方面。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发展特色精品现代农牧业、特色沙产业;在水、电、路、讯等建设立地条 件允许的工业园区及矿点重点推动清洁能源、现代化工等产业发展。 严 格政策红线。坚持产业向沿黄沿线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促进集中集聚集约发展。根据旗区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建立水资源红线制度,以水定园、以水 定城、以水定产,因水制宜,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分类指导的产业政策和指导目录,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准入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 格控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生产生活活动,严格控制超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工程项目建设。制定实行差别化的建设用地、节能减排和水资源、矿产资源配置政 策,健全人口、公共财政和投资政策,调整财税分配机制等有效措施,推动园区跨旗(区)域跨行业重组,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和资金链深度整合,引导产 业布局和建设,逐步退出、关闭或迁移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发展方向的产业,引导已有工业园区生产要素向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转移。严守 生态红线,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引导农牧业适度收缩、提质增效、发展特色。 第二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草 原保护和沙漠化防治。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认真落实草畜平衡政策,健全森林、草原、湿地等监测和管护体系。实施退牧还草、乌兰布和生态综合治理等重 点生态工程。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建立健全禁牧草原后续产业扶持政策,促进草原在保护中发挥效益。坚持人工治理与生态修 复相结合,通过设置人工沙障、人工造林、飞播林草、围封禁牧和建设沙漠锁边防护林体系,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逐步恢复沙地林草植被。 林 业生态建设。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 存率,增强林业碳汇、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障能力,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00万亩。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通道、旗区主要交通出口及养护 站、乡村、厂矿园区、城镇周边、黄河西岸等重点区域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2万亩。加快划定并严守基本草原、基本农田、林业、水资源等领域生态红线。到 2020年草原植被盖度达到21.9%、森林覆盖率达到9%,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屏障功能显著增强。 水土保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相结合,构建完整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重点实施乌兰布和、腾格里沙漠东南缘、黑河下游额济纳绿洲综合治理、阿左旗环吉兰泰盐湖生态修复等水土保持工程。 应 对气候变化。发挥气象监测站网作用,建立风能、太阳能监测数据的气候变化统计和评估体系,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保护、监测和评估,提高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能 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科学布局飞机、增雨烟炉和增雨火箭等设施,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增强人工影响天气在抗旱防汛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 设中的作用。
第三节 强化环境综合治理 加 大治污减排力度。优化总量控制实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建立新(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机制,有序搬迁 改造或依法关闭重污染企业,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化改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杜绝超标准、 超总量排污。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将细颗粒物环境质量指标纳入约束性指标,完成主要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推 进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增加风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提高原煤入选率,推动燃煤电 厂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 防治,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辆。发挥环保、气象部门监测站点作用,加强大气环境质量检测、预警,推进主要城镇、工业 园区PM2.5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 加强 水环境综合治理。严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健全饮用水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依法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强化水源水质监测,重点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指标维持或优于现状。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改扩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建设完成策克口岸、吉兰泰镇、敖伦布拉格 镇、乌兰布和生态沙产业示范区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 加 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良好为出发点,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重点加强耕地和饮用水源地的土壤保护,加强被污染 地块的风险管控,对全盟土壤环境质量实施动态监测,全面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建立污染土壤档案库和数据库。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提出土壤分区控 制、利用和保护对策,强化治理修复责任制。加强农牧区环境保护,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进生活污水集中处 理,有效防治生产过程污染,切实改善农牧区环境质量。 强 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目标,提高电力、采矿、化工等重点行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5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推行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完善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 到8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5%,实现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无排放。全面开展农牧区人居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对 主要污染物实施分区管理,严格监管污染源。 加强噪 声、核与辐射污染防治。促进城镇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噪声源监管力度。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放射源全过程环境监管, 有效控制电磁辐射污染。加强辐射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确保辐射环境质量良好,核安全得到保障。 大 力整治区域地质环境。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推进矿山开发与治理同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依法加强 监管。有效解决地质灾害和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杜绝产生新的矿山环境问题。加大地质环境治理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强 自然保护区、居民集中生活区、景观区以及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沿线、历史遗留矿山、采石场、采砂区等重点区域地质环境治理。 第四节 提高资源节约和管理水平 节 约利用能源。落实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制,将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控制任务和强度下降目标逐级分解到各旗区。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做好增量控制。 加强节能监管,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化解重点行业产能过剩相关政策。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 广新能源高效节能运输工具的使用,推行高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倡导民用节能,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