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积极发展公共体育事业 进一步发展群众体育,建立健全各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强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定期对国民体质进行动态监测;定期举办县运会以及专业体育赛事;广泛开展常态性体育进机关、校园、乡村、社区活动。引导民间体育社团健康发展,加大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训力度,积极举办、承办系列国内外体育竞赛、交流活动,完成省十三运会部分项目赛事承办工作。大力发展竞技体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不断完善我县业余训练模式。加快体育场馆建设,完善体育公共服务设施,完成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乡村体育设施等场馆建设;积极打造嘉陵江苍溪段国际马拉松赛场,完成60%以上的乡镇、社区、村级体育健身工程。加快发展体育产业,融合康养医疗、休闲度假、文化旅游,积极打造九龙山、亭子湖等体育健身公园;积极培育发展体育彩票业。 专栏26:人口、卫生、体育等重点工程
第六节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紧扣“文化强县”战略目标,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城市“十五分钟文化圈”和农村“十公里文化圈”布局,“十三五”期间,实现城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和标准化。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20%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成国家一级站,建成39个乡镇中心书屋。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实施“视听乡村”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惠民工程和实施文化到农村惠民工程,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服务工程,建成广播电视维修服务县级中心、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保障其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努力活跃广大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2020年,初步形成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核心,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支撑,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补充的体系,建成国家一级广播电视台。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手段数字化,结合“宽带乡村”、“智慧城市”等重大信息工程,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建设,到2020年,公共文化机构全部具有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支持和规范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专栏27:文化发展重点工程
第七节 推进依法治县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推进法治苍溪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20年,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县新格局。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落实执法司法便民措施。 加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到2020年,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新机制基本形成,乡镇工作重心向社会治理和服务的转移基本完成,加强“两站”建设,形成城乡社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 提高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能力。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规范制度运行,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到2020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成功率达90%以上。 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严格落实旅店、网吧、寄递物流等领域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居住证管理制度,到2020年,城乡社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率达98%,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2.8%、1.7%之内。深入开展无邪教危害县创建活动,巩固无毒害县、无传销县创建成果。 关注关爱留守儿童。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民政、教育等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活动,全面启动社区“雪亮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面建成扁平化调度指挥中心和服务治理大联动中心,实现警务与非警务的互融互动,使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等得到有效防范,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 强化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坚持预防、监管、治理相结合,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强化监察执法。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大重大公共隐患整治项目实施。推进实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线、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交通、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安全治本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实施“互联网+安全”,逐步实现高危行业互联网终端在线监管,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一、形成政策合力 强化政策导向作用,根据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和落实有关配套政策,着眼于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各类产业发展政策,着眼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政策,着眼于促进产城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完善对重点集镇发展支持政策,着眼于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健全激励和约束性政策。 二、推进重点项目实施 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和重点投向,谋划储备和加快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每年筛选确定一批支撑作用强、转型示范作用明显的储备项目,形成“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投资滚动发展格局。完善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体系,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资金安排,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要求。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PPP项目支持政策体系。 第二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健全规划体系 健全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行业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编制实施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发展、综合交通体系、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基本公共服务等8个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以及20多个部门的行业规划,明确各行业、各领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对总体规划强有力的支撑。各部门、各行业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立足部门和行业实际,编制好本部门、本行业的发展规划。要加强各类规划衔接配合,确保总体要求指向一致,空间配置相互协调,时序安排科学有序。 二、完善目标考核 围绕本规划提出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等,都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对规划中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主体责任单位主要在宏观政策措施上予以把控。对约束性指标和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要纳入部门和乡镇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 三、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本规划经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乡镇、部门要严格遵守,并据此制定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安排年度目标和任务,并向县人大报告。进一步健全监督评估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施中期和末期,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时,由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