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为建设“平安凤冈”、“和谐凤冈”创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 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提升完善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等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规范发展便民利民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和综治工作,创建一批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示范点。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 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机制。 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建全药品食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体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对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继续改善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工作环境,加强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实施覆盖县城和镇区等主要公共区域的天网工程。 全面推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紧紧围绕“平安凤冈”建设,落实各项禁毒责任,以狠抓预防教育、建立健全禁毒工作体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保住“无毒县”牌子。 第九章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凤冈”建设,加强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活力。加强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对外合作水平。 第一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国家部署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坚持以经济推动发展,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法治凤冈、民生需求、两条底线,在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症结和瓶颈上精准发力,在能够发挥比较优势的焦点和亮点上寻求突破,每年重点推出3-5项促发展、出成果的特色改革。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以“四直为民”为代表的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改革,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推行并联审批,方便群众办事。加快政务信息公开,实现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100%公开。按照国家、省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水利体制、教育、文化等民生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推广PPP等建设模式,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决策机制,推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方式。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纵深推进“三资转换”,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盘活农村资源,畅通抵押担保贷款渠道。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落户城镇的农村居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聚焦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化拓展“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机制和“全景域大旅游”一体化机制,积极争取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试点。 充分利用上级政策支持导向。 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沟通,争取扩大交通、水利、农村危房改造、烟水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等各项补助规模。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部门相关资金,统筹安排到村寨。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县各类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有效利用PPP模式,争取信贷支持和社会投入,争取对口帮扶支持。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自建、自用、自管。对小农水、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 第二节建设“法治凤冈”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清单有机统一。用好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决策,深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保证行政执法有序运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廉政建设法制化,加快建立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加快推进公正司法。 全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认真落实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和办案责任制。支持司法机关优化职权配置,加强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完善旁听庭审、诉讼档案查询等制度,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实司法队伍,积极争取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完善司法阵地建设。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完善司法公正人员廉政档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