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着力增强财政支撑能力 坚持开源节流,积极培育财源,不断壮大财力,促进财政收入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以拓展工业财源为重点,加强财源建设,不断增强地方财政实力,强化工业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强化税收征管,深入开展税收秩序专项治理,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建立财税收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落实税务公示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确保各类税收稳定增长。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一级二级市场管理,使土地资源成为政府稳定的收入财源。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财政运行模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支出管理,从严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民生、“三农”、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支出,确保有限的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第四篇 实施 本规划是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有效实施本规划,对加快我县科学发展,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打造富强遂平、文明遂平、平安遂平、美丽遂平,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执行力,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正确运用法律和经济政策,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分解目标任务。对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并将之作为对各部门落实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深化细化落实计划,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期限,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规划衔接。强化规划纲要作为制定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以及相关政策依据的重要地位。发挥规划纲要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指导作用,确保各类规划与规划纲要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合理。 完善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纲要指标体系的统计和评价制度,确保数据权威准确、科学合理。创新评估方式,引入社会机构评估等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规划评估的准确性和广泛性。 动员全社会参与。着力推进规划实施的信息公开,广泛征求县人大、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健全政府与企业、群众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民主化和透明度。 强化实施监督。县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促进各类规划的有效实施。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县政府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县政府应将调整方案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