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实施城区范围全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三城联创”办、公安局、综合执法局) 完成情况: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县城范围内全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经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基本消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第二件:开通澄照副城线的公交车,增加王金垟公交车班次。(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红星街道、澄照乡) 完成情况:开通了澄照副城公交班线,发车时间为30分钟/班,全天共23班次。王金垟公交车班线发车时间由30分钟/班缩短为20分钟/班,全天单向班次由22班次增至33班次。 第三件:实施竹林道修复工程,修复重点区域竹林道200公里。[责任单位:林业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情况:投资310万元,修复重点区域竹林道268公里。 第四件:实施县城公共场地和两个4A景区免费WiFi全覆盖工程。(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电信公司) 完成情况:设立了免费WiFi“爱景宁”(i-jingning)服务热点;基本实现县城主要公共场所、主要街道和“云中大漈”“畲乡之窗”两个4A景区免费WiFi全覆盖。 第五件:实施农村公路修复工程,修复农村水毁公路350公里。[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情况:投资3852万元,修复农村公路362公里。 第六件:实施环城西路寨山桥至凤凰桥段景观改造和中心菜市场路段改造工程,启动城区与溪口休闲绿道连接线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局、水利局,红星街道、鹤溪街道) 完成情况:已完成环城西路景观改造主体工程,目前正在加快推进亮化、绿化和公厕装修等附属工程,将于2017年“中国畲乡三月三”前投入使用。已完成中心菜市场路段改造工程的设计方案。已于2016月10月开工建设城区与溪口休闲绿道连接线工程。 第七件:完成城区内的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完成情况:对城区内生产加工豆腐、豆腐娘、挂面、年糕、粉皮、熟肉制品等食品类小作坊实施全面监管;城区内所有(44家)食品小作坊均已完成整治提升。 第八件:实施重点乡村学校青少年宫建设全覆盖工程。(责任单位:教育局) 完成情况:完成了全县12所重点乡村学校青少年宫建设并投入使用;实施全县学校操场塑胶化工程,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塑胶操场全覆盖。 第九件:实施村级应急气象预警系统覆盖工程。[责任单位:气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完成情况:在全县重点行政村安装应急气象预警LED显示屏240套,在县城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旅游风景区等重要场所安装50套,有效提高了气象防灾减害能力。 第十件:实施公共自行车增点扩量工程,新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8个,新增自行车200辆。(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建设局) 完成情况:在县城新建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6个,新投入公共自行车100辆。在畲乡休闲绿道新建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3个,新投入颇具畲乡特色的绿道专用自行车100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