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守法等基础创建活动。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选树和宣传学习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道德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市容市貌、交通乱象、文化市场、诚信问题、社会治安等重点整治工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严防问题反弹,不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第四十三章 积极培植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产业大战略带领、大企业带头、大项目带动机制,把文化产业作为重要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植。加强文化项目建设,以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为重点,培育和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桂中特色文化产业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财政投入带动引导金融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帮助中小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积极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扶持民营文化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文化企业负担,支持文化企业发展。支持探索多元投入的文化项目建设模式,重点策划壮族、瑶族文化博览中心、兴宾区麒麟山壮族始祖文化园、忻城莫土司衙署建筑群落、武宣庄园系列、象州运江古镇、合山奇石文化村和金秀圣堂旅游节、忻城土司文化旅游节、红水河文化艺术节等一批产业项目。 第四十四章 挖掘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和研究红水河特色文化,把来宾市打造成为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提升来宾知名度。完善运作机制,加强与红水河流域沿岸市(州)、县(市、区)的交流联动,推动区域联谊和合作,保护和开发利用红水河沿岸历史文化遗产,合力打造红水河流域城市的文化品牌。拓宽思路,挖掘县域特色文化品牌。依托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着力打造麒麟山文化、赏石文化、盘古文化品牌,忻城壮族土司文化品牌,金秀瑶族文化、长寿养生文化品牌,兴宾区鳌山佈伢文化品牌,武宣庄园文化,合山奇石文化、矿山文化品牌,象州郑小谷文化、温泉文化等品牌,结合各地旅游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做到“处处有文化,县县有品牌”。结合来宾城镇化的推进,把壮族文化、瑶族文化、奇石文化、盘古文化等具有地域文化特质元素融入“桂中水城”、新城区开发等地标性的城市建设项目中,不断丰富来宾文化的内涵。 第四十五章 加强与珠江-西江的文化交流合作 积极发展与珠江-西江的文化交流合作,提高来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与珠江-西江各城市、各地区的文化和学术交流,通过各类文化学术研讨等活动,有计划地引进文化交流项目来我市展演。充分发挥文化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研究和传播来宾特色文化。推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文化团队来访、商演、展览等各类文化交流项目,力争举办高规格、高质量的全区、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交流(论坛)活动。坚持把引进优秀文化艺术精品同繁荣我市文化市场、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相结合,吸收外来文化精华和先进管理经验,让外部优秀文化走进来,让来宾特色文化走出去。 第十三篇 和谐包容的社会治理 适应社会转型新形势,创新社会治理,健全民主政治,促进军民团结,确保社会和谐包容。 第四十六章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市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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