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762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35元,增长7.9%;人均消费性支出16912元,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19元,比上年增长9.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33元,增长11.8%。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4.2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面积51.2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90.27万人,比上年增加1.3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6.7万人,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6.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51.66万人,比上年增加0.5万人;生育保险50.00万人,增加3.13万人;失业保险人数64.3人,增加1.1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81.4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0.92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数126.32万人,参保率99.48%。全市共支付27.78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60.70亿元,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48.16亿元,组织27.6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第四轮免费体检。 (1)公报中部分指标数据为快报数,最终数据以《淮安统计年鉴-2017》公布为准。 (2) GDP、产业增加值和人均GDP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增速为名义增长。 (3)“4+2”优势特色产业:指盐化新材料、特钢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食品产业四大主导产业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产业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4)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5)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企业单位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6)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