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收入2.16亿元,增长6.9%。全年完成电信业务收入6.9亿元。其中,全市局用交换机容量182万门;固定电话用户27.7万户,固定电话普及率23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128.9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107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25.3万户,移动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88.4万户。 六、贸易和旅游业 市场销售态势良好。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0.38亿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全市实现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7.78亿元,增长5.9%,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5%;乡村实现零售额32.6亿元,增长6.8%。批发业实现销售额127.1亿元,增长10.0%;零售业实现销售额348亿元,增长5.4%;住宿业实现营业额11.9亿元,增长5.5%;餐饮业实现营业额93.7亿元,增长7.6%。 在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实现零售额中,与上年相比,粮油类增长5.7%;金银珠宝类增长0.2%;电子出版物下降5.4%;通讯器材类增长12.2%;化妆品类增长16.7%;中西药品类下降21.6%;书报杂志类下降2.2%;日用品类增长17.5%;肉禽蛋类增长9.5%;水产品类增长2.5%;汽车类增长5.4%。 外贸出口平稳运行。全市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17.29亿元,比上年下降18.4%。其中,出口12.89亿元,增长5.4%;进口4.4亿元,下降50.9%。 旅游业持续发展。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1063.9万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57.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8.4%和25.8%。全年接待入境游客5.3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1.55亿元,分别增长5.0%和9.6%。 七、金融和保险业 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835.15亿元,比年初减少44.74亿元,其中人民币存款余额为833.27亿元,减少44.53亿元;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431.13亿元,增加13.88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为430.90亿元,增加13.87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住户存款余额513.5亿元,增加65.93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住户消费贷款余额51.09亿元,增加11.28亿元。其中,中长期消费贷款余额42.62亿元,增加6.68亿元。 全市小额贷款公司39家,注册资本合计6.2亿元。累计发放贷款7809万元,累计收回贷款8756万元。 全市有各类保险公司19家,保险行业当年实现保费收入28.1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财产保险费收入4.37亿元,增长8.8%;人身保险费收入23.74亿元,增长12.2%。当年各类保险赔款给付总额6.79亿元,增长105.8%。其中,财产险赔款金额2.09亿元,增长10.0%;人身险给付金额4.4亿元,增长214.3%。 八、科学技术和教育 全市国内专利申请量25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8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量107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53件。全市国内专利授权量12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40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59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量29件。2017年全市列入国家、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共计34项,获2621万元科技经费支持;获省重大成果转化1项(临江市金豹木业有限公司)。技术交易额8334万元。新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家,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家,吉林省小巨人企业7户。 全市有小学142所,在校学生42320人,专任教师5177人;初中89所,在校学生23923人,专任教师3529人;高中14所,在校学生18518人,专任教师1663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学生171人,专任教师56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5所,在校学生3930人,专任教师530人;高等职业学校1所,在校生1391人,专任教师248人;幼儿园266所,在校幼儿18128人,专任教师1317人。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事业 2017年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3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6个,公共图书馆6座,博物馆、纪念馆10座。全年各博物馆接待人数达118万人次。各群众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等组织各类美术作品展114项。全市有市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共1座,县级广播电视台5座。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已达到19.06万户,有线电视数字转换率达到95%,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4.31%,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6.91%。全市共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登记录入各类古代文化遗存共357处。 全市现有各类诊所(门诊部)547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6所,专科疾病防治机构5所,妇幼保健机构7所,卫生监督机构5所,健康教育机构1所,采供血机构1所;其它卫生机构5所;开放床位9787张。全市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3568人,注册护士3499人。 全年全市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获得5枚金牌,2枚铜牌;在全国比赛中获得1枚金牌,2枚银牌,4枚铜牌;在省内比赛中获得19枚金牌,25枚银牌,25枚铜牌。全年共销售体育彩票1.03亿元。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119.5万人,按城乡性质划分,城镇人口为89.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74.6%;乡村人口为30.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25.4%。全年出生人口8808人,出生率为7.3‰,比上年增长0.2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595人,死亡率为17.1‰,增长11.2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8‰。人口性别比为101.35(以女性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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