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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8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来源:梅州市政府网 作者:知县网 人气:1 发布时间:2018-02-16 08:46:11
摘要:全市生产总值1125.82亿元,增长6.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5亿元,增长5.0%;固定资产投资806.77亿元,增长24.0%、居全省第二。...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探索建立与境外投促机构、商协会的合作机制,争取在欧洲、非洲增设1-2个海外经贸文化联络处。积极创建国家级一类航空口岸,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世界客商大会平台效应,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合作框架协议,加强与海西区、赣南等地的经济互动、产业合作,推动协同发展。推进大埔陶瓷、丰顺电声申报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培育发展电子信息、家具、工艺品等特色外贸基地,拓展国际市场。培植外贸新增长点,新备案60家以上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企业。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举,善于借力发展,争取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吸引更多的优秀乡贤回归。
推进创新创业。集聚创新要素,弘扬工匠精神,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认真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计划,争取新认定20家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增加R&D经费投入,引导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组建1家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争取年内分别建成1-2家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推进世界客属青年创业创新中心和院士驿站等平台建设,引进高端技术团队进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发挥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促进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等作用,推广应用创业券创新券,激励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改善社会民生
民生是为政之要。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发展更有温度、幸福更有质感。
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57元、206元提高到503元、228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提高到1560元和950元。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1800元、2400元提高到1890元、2520元。二是扶持就业创业。促进创业2500人、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万人。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晋升培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省内外城乡劳动者按规定给予补贴,提升1万人次就业技能水平。实施“圆梦计划”,资助100名在梅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本科学习。三是提高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流动并长期从教,将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从每月人均不低于9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四是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1380套(户)、基本建成4914套,发放租赁补贴380户。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是提升医疗卫生养老保障水平。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9万元提高至10万元,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27万元提高至28万元。将职工医疗保险市内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从450元降低至200元、二级医院从6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内住院起付线二级医院从500元降低至450元、三级医院从800元降低至650元。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0000元降低至8000元、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75%;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起付标准从2000元降低至1000元,报销比例从80%提高至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38元。升级改造5家中心卫生院、9家县级人民医院、7家县级中医院以及6家县级妇幼保健院,其中5家中心卫生院基本完成主体基建工程。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达60%以上。六是增加教育体育公共资源供给。镇中心以上学校全部实施校园网提速工程,实现光纤网络延伸入班,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点实现30%以上。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为省定贫困村配建一套8件以上器材的健身路径。完成1个、动工9个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七是巩固提升人居环境。全市349条省定贫困村基本建成新农村整洁村。实施355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削坡建房搬迁治理1383处。改造梅城梅水南路、三板桥路、南堤(梅州大桥至嘉应大桥段)堤顶路面排水系统。安装梅城老城区550个市政消防栓。建设梅州市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梅州市树木园和30个以上瞭望台、300个森林消防蓄水池。八是实施交通便民工程。完成国省道新改建及路面改造125.19公里,改造国省道危桥19座,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影响安全通行路段641公里。城区新增236辆纯电动公交车,投放2000辆公共租赁自行车、新建公共自行车驿站120座和系统管理中心。改造城区梅江大道、江南路和广梅路沿线48座公交站亭。九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支持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制度,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7.5%。十是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按平均每亩不低于85元进行直接补贴,补贴总面积不少于150万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其中水稻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每亩每造保额从400元提高到800元。对全市1031.61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按规定提高每亩补偿标准。
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力争年底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坚持合理布局,落实小区配建学校政策。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各县(市、区)城区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积极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推进市实验小学、芹洋学校等一批市区和县城中小学校建设,提供更多优质学位,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督促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学生校外托管和培训机构管理。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争取早日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走质量强校之路,以10所省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建设为重点,推动普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广梅共建职业教育,设立“现代学徒制”大专班,加快梅州南方紫琳职业学院筹建工作。深入开展省市共建嘉应学院,推进政产学研合作,提升服务地方能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和基础教育学校公办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重视特殊教育,完善贫困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等补助政策,促进残疾儿童享有平等教育权利。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办学。支持开放教育发展,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提供公共服务。
协调发展文化等各项事业。扎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化城乡“四级联创”。大力弘扬优秀客家文化和红色文化,打造广东文化名城。推进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加强客家围龙屋保护,推进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活化利用桂芳楼、七贤居和镇东楼片区等传统古民居。筹建中央苏区(广东)历史纪念馆和广东汉剧博物馆。建成2129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培育文艺精英人才,打造精品力作,繁荣客家文艺,继续办好客家文博会。推进《振兴足球三年行动计划》,打造足球城市品牌。抓好青少年体育工作,争取第十五届省运会获得好成绩。积极筹备第二批海峡两岸交流基地示范点申报工作。落实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加强国防动员工作,推动军民融合创新发展。进一步做好国家安全、人防、双拥、外事侨务、气象、防灾减灾、民族、宗教、统计、方志、档案、打私、打假、应急等各项工作。
加强社会保障。加快创建卫生强市,建设健康梅州。推进“三医联动”,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加快创建省粤东西北区域医疗中心,完成粤东医院创三甲工作。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完善全面两孩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社会保险制度体系。落实党政同责,强化食品药品源头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注重医养结合,推进社区居家养老,促进和规范养老机构发展。加大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加快民主法治创建,完善“七五”普法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探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多元模式,深入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攻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健全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智慧公安”、“平安梅州”视频建设,加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树立移动警务车品牌,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加强网络安全建设,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问题,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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