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遗余力,厉行法治。将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推动工作,严格执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市委权威。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好政协提案。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认真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坚持按法定程序办事,不断提升政府科学、民主、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抓好综合执法,深化政务公开,加强行政复议,接受司法监督,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
严明纪律,不逾规矩。将法纪始终挺在前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预算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准确把握“亲”“清”原则,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始终保持对事业的敬仰之心、对人民的敬重之心、对权力的敬畏之心,以顽强的意志品质,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人民感受到清风正气。
各位代表!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漳平,既是我们的历史责任,也是我们的光荣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主动作为,为加快漳平转型升级、绿色崛起,为建设富强精美幸福漳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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