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我们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完成“七五”普法验收,年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制定农药管理条例、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条例、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条例。坚决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虚心接受民主党派监督,指导旗县区做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落实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要主动担当作为,保持斗争精神,遇到困难不畏缩,碰到矛盾不回避,干就干成、干就干好。推进政府重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研究,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以贯之落实好市委“三个大力提倡、三个坚决反对”要求,营造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 我们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形式主义问题的相关要求,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坚决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今年市本级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22%,“三公”经费压减20%。支持纪委监委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加快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鞭策我们永不懈怠;牢记使命,激励我们一往无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