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项基础工程项目 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全省“四好农村路”,推进西环线、云洮公路、G356、S347、S205、S345、进士路三期、洣江大道二期、白云街、河东新区洣江下瑶沿江大道等项目建设。抓好S320、茶陵西和浣溪高速收费站的提质改造工作。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356公里。完成东、西旅游环线建设。推进中心汽车站建设。 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茶陵县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加快通讯基站和“平安城市”电子防控项目建设。 ③天然气建设。加快安仁至茶陵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 ④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园区路网项目建设。 ⑤生态保护工程。推进茶陵县洣水河前农保护圈防洪工程PPP项目建设。 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完成20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⑦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严塘、高陇、腰潞、界首等特色镇建设,不断增强集镇综合实力、集聚能力和经济辐射功能。推进茶陵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PPP项目建设。加快桑德环境治理工程进度,整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村庄规划,大力推进农村空心破败房拆除工作。加大“控拆违”整治力度。 ⑧文体设施建设。推进政务商务中心、影视会展中心、体育中心、体委休闲广场、公园广场、青少年宫和文化馆建设。 ⑨教育设施建设。推进职业中专,株洲世纪星高级中学建设;抓好茶陵二中、茶陵三中扩容提质,金星小学、城北小学等改扩建工程。启动思源实验学校、城东学校两栋连体教学楼新建项目和教师周转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省政府“芙蓉学校”计划在茶陵实施。 ⑩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司法所提质改造建设。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所、机动车驾驶员全科目分考场、高度戒备监狱扩建项目建设。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 (三)十件民生实事项目 ①决胜脱贫攻坚。确保顺利通过国检,实现脱贫摘帽。 ②积极扩大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400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人。 ③缓解就医难题。加大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全面发行居民健康卡,确保95%以上常居人口持有居民健康卡,实现医疗资源互联共享;推进免费两癌筛查、产前筛查工作,打造“健康茶陵”。 ④改善就学条件。着力缓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向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购买服务。 ⑤保障性住房。发放租赁补贴600户。启动城市棚改、城中村改造665户。 ⑥完善社保体系。稳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97%以上;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0人。 ⑦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省级森林、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强力规范河砂开采秩序;持续推进封山育林,建设生态茶陵。 ⑧加快水利建设。完成市下达的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任务;落实“湘江保护和治理”工程,抓好县域河流治理,推行“河长制”,完成洣水河城区治理项目。 ⑨提升养老水平。加快宏泰健康养生园建设,完成七地养老院提质改造项目建设,推进洣江敬老院提质改造。加快殡葬体制改革,建好城东陵园。 ⑩保障食品安全。开展质量强县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重金属耕地的修复与治理工作;健全食品、农产品监管和检测体系。 (四)十大精准扶贫项目 ①产业扶贫。引导和扶持30000个贫困人口参与脐橙、茶叶、油茶、楠竹、生猪、黄牛、蔬菜等主导优势产业的开发,做大做强153个村级产业基地。 ②就业扶贫。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人;扶持贫困劳动力创业200人。 ③教育扶贫。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万人次。 ④健康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加大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病兜底保障工作力度。 ⑤住房保障。继续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⑥社会保障兜底。加大保障兜底力度。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和个人提供临时救助。 ⑦旅游扶贫。完善火田卧龙村、虎踞水源村、利民金铺村茶乡花海、桃坑双元村等“神奇湘东”旅游扶贫重点村项目。 ⑧金融电商扶贫。完善村级电商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合作共建项目。 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提质。提质改造农村公路800公里,完成所有村级农村电网改造、5个“扶贫+示范村”创建工作;启动2018年度增减挂钩项目3000亩,助推脱贫攻坚和最美乡村建设。 ⑩强基固本。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轮训,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总量不减,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每年超过4万元。 2.“三走访三签字”:“三走访”即县乡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走访贫困村、面上村、贫困户。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在年内要走访全县所有贫困村,其他县级领导走访联系乡镇的所有贫困村、面上村;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走访辖区所有贫困户,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走访包(帮)联村所有贫困户;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走访辖区所有贫困户。“三签字”即县乡村党政主要领导对脱贫退出层层负责、层层把关,分管县级领导、行业扶贫责任单位对行业扶贫任务负责。贫困户脱贫,由结对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共同签字;贫困村脱贫退出,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主任)、联乡县级领导,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签字;行业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由“七个一批”、“八大工程”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县级领导共同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