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19元,同比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增加2439元,增长9.5%,人均消费性支出18468元,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64元,增加948元,增长9.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847元,增长10.2%。 十一、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四川省环境保护模范县。省级园林县城创建顺利通过验收评审,省级生态县创建通过专家技术核查。剑门关国家森林公园获全省首批国家级“森林氧吧”称号,剑门关镇被评为省级森林小镇。县城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37天,优良率92.3%。城市建成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1.1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小于66.1分贝,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90.1%;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55.0%、64.0%、71.4%。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剑阁统计年鉴.2018》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旅游、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人口、计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