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拥有文化馆一座,图书馆一个,表演艺术团体一个,群众文化服务类一个。拥有广播电视台一个,乡镇广播电视台9个,广播综合覆盖率95.8%,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99.7%,电影队9个,2016年,城市电影放影12次,农村电影放影1044次。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10元,名义增长12.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42元,名义增长11.0%。
2016年城镇年未就业人数为20174人,新增就业59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4%,年未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430人。
年未共有39464居民得到政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低保3353户10036人;农村低保12532户29428人。
年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机构2个,收养各类人员248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拥有床位319张。
十、环境与安全生产
2016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9.38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95公倾;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79%;城市污水处理率81.67%。
全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产事故9起,比上年增加3起,死亡人数0人。直接经济损失4.05万元。
十一、人口
2016年全县地方户数46088户,地方总人口173384人;总人口中:男性87271人,女性86113人,暂住人口5640人;农村人口146215人,城镇人口27169人;总人口中:维吾尔族166966人,占总人口的96.3%;汉族6199人,占总人口的3.6%,其他少数民族174人,占总人口的0.1%。
2016年全县自然增长人口数为259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63‰。全县出生人口4904人,人口出生率为27.69‰。全县死亡人口2312人,人口死亡率为13.05‰。
说明:
1、此数据为自治区、地区核定后数据。
2、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等专业总产值及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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