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人口与环境
据县公安局统计,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5.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880人,同比增长7.6%(其中:男性17.99万人,女性17.2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77万人,同比增长7.8%,非农业人口1.47万人,同比增长4.2%。汉族0.22万人,同比增长7.5%,维吾尔族34.98万人,同比增长7.6%,其他少数民族0.04万人。
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和田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1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342元,增长12.4%。 十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达13146人,比上年增加2307人,同比增长21.3%,从业人员工资总额8.1亿元,同比增长19.6%,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009元,同比增长19.6%(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064元,同比增长6.3%)。 从行业分布来看:第一产业年末从业人员71人;第二产业年末从业人员1170人;第三产业年末从业人员11905人。 全县实现就业再就业2592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03.68%;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76253人次(企业就业12927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3,同比增长0.3%;劳务创收3.26亿元,同比增长6.9%;农牧民人均劳务收入1145.3元,同比增长3.3%。 全年全县“七项”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19.01万人,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393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491人,参保率为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470人,参保率为9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914人,参保率为9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340人,参保率为9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032人,参保率为9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3933人,参保率为98%;基本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3.2016年末人口数为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4.旅游、招商引资、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等方面数据为有关部门提供。 5.核算数据是预计数年报最终反馈数据在6月底,核算数据以地区年鉴为准。 和田县统计局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