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公报中2016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来宾市统计年鉴(2017)》数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二、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末总人口来自县公安局;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据来自市工商局;公路里程,公路和水路运输来自市交通运输局;旅游数据来自市旅发委;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来宾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金融办;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艺术表演团体、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娱乐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报纸、期刊、图书、广播、电视数据来自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新农合数据来自市卫计委;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城乡居民收入和支出、恩格尔系数来自国家统计局来宾调查队;社会福利事业数据来自市民政局;气象数据来自县气象局;交通事故数据来自市公安局;森林资源、火灾数据来自市林业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市环境保护局;城市污水处理、建成区绿地覆盖率来自县住建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