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特色产业建设、民生工程建设和政府效能建设,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健康、和谐、稳定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年末全县有常住人口22.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04万人,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22.75%。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年末总户数8.52万户,总人口31.17万人,其中男性16.44万人,女性14.73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11.6(女性=100)。计生部门统计的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7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20‰。
全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GDP)260279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1711万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53380万元,增长8.9%;第三产业增加值135189万元,增长9.3%。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27.6%、20.5%、51.9%。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788元,比上年增长6.9%。
表1 2016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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