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4.4%,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上升2.6%;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7.2%;空气质量在绍兴市各县市中排名第2位。出境水考核断面—曹娥江章镇断面,三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变好;南山湖饮用水源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达标率为100%。根据2016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显示,我市的总满意率位于绍兴各县市区第3位,比2015年度前进2位,满意度增幅列绍兴市各县市区第一。 节能降耗常抓不懈。规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总量为36.07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0.0%,单位产值能耗0.078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45%。全社会用电量25.18亿度,同比增长12.9%。其中居民生活用电5.26亿度,同比增长16.0%;工业用电量16.62亿度,增长10.4%。 安全程度不断提高。2016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并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1-12月,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6起,死亡51人。其中,工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48起,死亡43人。生产经营性消防安全事故78起,无死亡。 十三、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增长控制有效。据市公安局人口年报统计,年末全市总户数25.70万户,户籍总人口72.9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5.11万人,占总人口的34.4%;男性人口37.41万人,女性人口35.5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3%和48.7%。计划生育工作开展顺利,全年出生6505人,人口出生率为8.91‰;死亡5152人,人口死亡率为7.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5‰。出生人口中计划内6318人,全市计划生育率为97.1%。 居民生活稳步提高。我市坚持富民导向,大力实施惠民政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推动居民就业创业,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2016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062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21元,分别同比增长8.0%和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0.4个百分点,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307元,同比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98元,同比增长4.2%;城镇居民现住房总建筑面积54.3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78.3平方米。 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引进人才总数5396人,完成100.9%。其中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人才数2013人,完成100.7%;硕士及副高职称以上人才数265人,完成120.5%。引进高校毕业生2571人,完成100.8%。引进博士后2人,完成100%。申报国家级国外专家智力项目2只、省级2只、绍兴市级11只,引进国外专家10名,完成100%。创建企业技术创新团队9只,新申报外国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各1家。培养高技能人才1962人,完成130.8%;培养新技师158人,完成143.6%。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320人,完成121.8%,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5716人,完成12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41人,完成132%。扶持农村电商创业305人,完成105.2%,农村电商培训980人,完成101.6%。城镇登记失业率2.36%,较好控制在省、绍兴市要求的3.2%范围之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社会保障持续发展。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总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2万人、71.7万人、12万人、22万人、13.6万人,养老、医疗保险总参保率分别达到77.4%和98.0%。完成2016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增资146.36元/月。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0%(提高15%),其中签约服务对象报销55%(提高15%)。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每人1000元(提高1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0元(提高40元),参保总人数47.52万人。 社会福利继续发展。全市有在册低保6876户9658人,困难家庭1868户4674人,全年新增低保家庭744户1029人,退出低保366户506人。全市共有孤儿58人,其中集中供养5名,社会散居孤儿53名。办理结婚登记5624对,离婚登记1976对,补发结婚证1705对,补发离婚证144人。全市福利企业共43家,职工总数3795人,残疾职工131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