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金融和保险业
全县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94597万元,比年初增长17.5%;其中住户存款余额348816万元,比年初增长21.2%。各项贷款余额231759万元,比年初增长28.7%。
全县拥有营业性保险公司2家。全年保费收入3864万元,比上年增长47.0%;给付赔款2268万元,比上年增长123.2%。
八、教育、文化、卫生业
全县拥有中学5所,其中,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 1所、初中3所。中等职业学校拥有专任教师87人,在校生 786人;普通高中拥有专任教师121人,在校生1008人;初中拥有专任教师292人,在校生3327人。全县拥有小学18所(含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795人,在校生6768人。拥有幼儿园31所,在校生2708人。高中、初中、小学百名学生计算机拥有量分别达到22.2台、15.8台、14.3台;人均拥有健康图书分别达到42.4册、28.6册、28.4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100%,小学毕业升学率100%,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年末拥有注册的文艺表演团体1个,全年文艺演出550场,观众4万人次。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建筑面积63平方米,拥有总藏书量36149册。拥有县文化馆1个,建筑面积63平方米,全年组织文艺活动26次。拥有乡镇文化站14个,建筑面积共 3014平方米,全年共组织文艺活动143次。拥有有线电视用户1.8万户。
全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9个,卫生技术人员39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93人。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686张。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90330人,比上年减少1289人,其中城镇人口43999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3.1%。全年出生人口1414人,人口出生率为7.4‰;死亡人口423人,人口死亡率为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
据城乡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87元,同比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48元,同比增长11.9%。
年末全县拥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8个,收养性单位拥有床位702床。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889人,同比增长3.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473人,同比下降0.3%。城镇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770人,同比增长0.0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8005人,同比下降2.7%。年末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104人,同比下降0.2%,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192人,同比增长1.4%。
注:1、本公报2016年数据均为快报数。
2、公报中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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