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15133人,其中:在职职工11066人;离退休职工4067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27198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849人,领取失业保险金370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11879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3742人。年末农村实有养老保险人数达115300人,其中:本年新保人数220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合率达99.08%。 全年发放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2203万元,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359.6万元,有6323名城镇居民和18211名农村居民领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年末全县有国家优扶补助各类供养人员2244人,其中:革命伤残军人77人、在乡复员军人198人。年内安置退伍军人就业71人。全县有养老院10个,收养老人235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主要能源消费量中,原煤消费量29836.26 吨,比上年下降9.45 %;电力消费量 5809.9万千瓦时,增长10.32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9.44 %。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211943亩;有中小型水库69座,总库容10873万立方米,水利工程供水量12153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10740公顷,节水灌溉面积10740公顷。全县有林地面积139270.3公顷,全年新增造林面积781.2公顷,森林综合覆盖率46.6%。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6平方公里。 全年降雨量717.5毫米,年平均气温21.6℃,年日照2320.9小时。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7.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3%。县政府驻地空气质量2级。 全年交通事故571起,死亡15人;火灾事故42起,火灾损失7.9万元;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2人。 注: 1、本公报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为初步核算数,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数据为年快报统计数;常住人口、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以及自然增长率、城镇化率为州统计局反馈数。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在我县登记注册的资质在四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规 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指500万元及以上项目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