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共拥有农村敬老院19所,床位930张,入住870人。拥有社区服务设施239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8871人。其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729人,比上年增加12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7142人,比上年增加3620人。农村传统救济人数为2523人,比上年增加22人。 十、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78元,比上年增加1822元,同比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47元,比上年增加743元,同比增长9.4%。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730元,比上年增加806元,同比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098元,比上年增加835元,同比增长11.49%。 全年人均住房面积39.1平方米,文化娱乐消费比重12.3%,恩格尔系数为38.2。
十一、招商引资 全年围绕产业链延伸精准招商,共计引进省外招商项目到位资金183.19亿元,比上年增加25.92亿元,同比增长16.5%。 十二、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年水资源总量11.01亿立方米,年末监测的34座水库蓄水总量2182.8万立方米。 全年降水量1061.8毫米,年平均气温16.1℃,日照时数965.7小时。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17462.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5.22%。其中,各行业用电量8889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1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28567.39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2.32%。其中,城镇10580.51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0.14%;乡村17986.8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8.18%。 年末,全县森林面积达206.5万亩,有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25万亩。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2.23万亩。其中,退耕还林9.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6.74%。 全年节能环保支出1.9亿元。年末,有污水处理厂4个;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339天。 全年环境质量指数达99.02%,其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水安全达标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5.3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6.9%;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1.57%;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13%。 全年环境污染主要有害物质排放量达113.66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8.21万吨;烟尘排放量8.58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7.34万吨;氨氮排放量9.53万吨。 十三、安全生产和依法治县 全年共计发生27起安全事故,均为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7人,同比上升16.67%;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事故。 亿元GDP死亡率为0.031,万人工伤事故死亡率为0.089。 全年刑事案件发案1412件、立案数1412件,比去年减少335件,减少19.18%。 全年民事、商事案件3199件,结案3121件,结案率为97.56%,同比上升0.48个百分点。 全年受理各类治安案件9930起,办结9429起,行政拘留1441人,警告480人, 罚款5736人,其他692人。 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群众安全感满意度93.69%。 注释: 【1】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产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人均生产总值用的是2016年平均常住人口数; 【3】表中原煤产量为全社会产量; 【4】环境污染主要物质排放量属于县级监测预计数据; 【5】本公报所指监测水库数不含胜天水库和小洋溪水库; 【6】价格指数沿用全市价格指数;交通、邮电和旅游来源于县交通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文广局;财政、金融来源于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建投公司、金融办、县辖区各家保险公司;教育和医疗卫生来源于县教育局、卫计局;人口、就业和社会服务来源于县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招商引资来源于投资促进局;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来源于县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资源和依法治县来源于县水务局、气象局、供电局、法院、公安局、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