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参加社会保险人数332013人,比上年末增加13047人,同比增长4.4%。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065人,比上年增加5879人;失业保险10980人,比上年增加2627人;医疗保险50463人,比上年下降232人;工伤保险21837人,比上年增加6840人;生育保险15874人,比上年增加138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107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460806人,比上年下降71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259600人次,比上年末增加16284人次,同比增长6.7%。其中:城镇参保人数为32800人次,比上年末增长3099人次,同比增长10.4%;农村226800人次,比上年末增加13185人次,同比增长6.2%。本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977万元,同比增长23.8%,其中:城镇759万元,同比增长4.2%,农村3218万元,同比增长29.6%。社会保险和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发放标准逐年提高,救济救助机制不断完善。 棚户区改造2500户232000平方米,安置还房800套,货币补偿1700套。 全年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044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95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71人,实现就业培训1640人,创业培训400人,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8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557人次。 全年接待上访547余件(批次),接待上访1863人次。全县紧紧抓住“事要解决”这个关键,明确主攻方向,突破工作难点及时将上访事件交与相关部门,限时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上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三、社会治安及综合治理 绥阳县公安局2016年度刑事案件立案1029起,破案680起,刑事拘留499人,逮捕2238人。受理治安案件2858起,查处2447起,治安处罚1214人,其中:治安拘留481人,治安罚款339人,其他处理394人。 绥阳县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6件,结案3318件,结案率98.57%,其中刑事结案351件,民事结案2342件,执行结案593件,非诉审查结案49件。 通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的努力工作,主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强化,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通过采取打防并举,教育惩治和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刑事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得社会治安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迅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为进一步推动绥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提供坚强的法制环境。 十四、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规模工业消耗原煤646937.05吨,其中:工业消耗646937.05吨,消费汽油218.01吨,柴油1982.67吨,焦炭550吨,电力16546.66万度,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105159.84吨标准煤;规模工业用水量25.77万吨,城区居民用水量494万吨;年末耕地总资源为73169公顷,其中常用耕地面积为27387公顷,临时性耕地45783公顷。本年新增耕地面积315.6公顷,其中:新开荒地22.8公顷,园地改耕地281.1公顷;本年减少耕地面积118.2公顷,其中:国家基本建设占地33.5公顷,其他基建占地39.6公顷,退耕还林还草45.1公顷。全县森林面积为133733公顷,本年荒山荒地造林面积1332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320公顷,森林覆盖率53.5%。 绥阳县全年降水量2019.4毫米,平均气温15.9℃。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5.部分指标增速按部门提供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