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在园幼儿数7533 人,7-12岁校内外学龄儿童人口总数为15929人,小学在校学龄儿童15929 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 全年小学毕业生人数2621人,初中毕业生人数2698人,高中毕业生人数 1031人。录取到大专院校的896人,占考生总人数的92.18%。 卫生 全县卫生机构31个,年末病床数1009张,拥有卫生技术人员913 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10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6.5万人,参合率达99.72%。 科技 建成全省民族地区首家县级科级馆1座。实施省级科技项目1个,州级科技项目2个,县级科技项目17个;申请专利 14项,其中受权5项。 八、人口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9.54万人。其中:女性9.4万人,占总人口的48.1%,男性10.14万人,占总人口的51.9%。性别比为108 :100。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38万人,占总人口的27.5%;彝族人口5.04万人,占总人口的25.8%。人口出生率12.63‰,死亡率5.95‰,自然增长率6.68‰。 年末常住人口19.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12万人,乡村人口13.02万人;城镇化率31.97%,比上年提高0.65个百分点。 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26元,增长8.94%;人均消费支出12728元,增长13.4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59元,比去年净增1742元,增长7.88%;人均消费支出17577元,增长15.2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65元,比上年增1151元,增长9.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630元,增长12.0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4.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7.7%。
社会保障 2016年,我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00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85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4665 人;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183534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898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82人,农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5454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615人。 社会福利与求助 全年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4840人次,发放保障金906.1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22538人次,发放保障金3338.2 万元。全县有各类福利院、敬老院2 个,床位数313 张。 十、环境与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40天。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6%,生活垃圾无化公害处理率9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安全生产 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34 起,比上年增长17.2 %;死亡12 人;直接经济损失28.2万元,下降19.4 %。无重大和特重大事故发生。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宁南县统计年鉴-2017》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境、人口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县级各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