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能力显著提升。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十大救助制度”,社会救助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累计救助9946人,发放救助资金1425.5万元。城乡低保工作实现规范化,全县城市低保对象9801人,农村低保对象11933人。着力推进“12349”救急难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全县“五保”对象应住尽住,集中供养率达52%。 十二、环境保护、社会综合治理 环保工作成效明显。通过嘉陵江流域环保项目绩效评估,省级生态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加强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完成白龙湖养殖网箱和钓鱼平台拆除。对4家涉危涉化企业实施污染源重点监控,确保5个临白龙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安全生产形势趋好。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1起,比上年减少4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2.9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数下降4.7%,死亡人数增加5人,受伤人数下降71.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9.4%。 综治工作成效明显。深化“平安青川”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县, “法治青川”进程加快。全年共立刑事案件165 件,比上年增加51件。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件数819件,死亡人数23人,交通事故损失额25万元;火灾事故件数23件,死亡人数0人,火灾事故损失额15.5万元;共受理行政治安案件433件,结案412件,结案率为95.2%。 注: ①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青川统计年鉴-2017》为准。 ②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③全社会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 ④公报中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数据来自林业和园林局;农机总动力、农用排灌动力机械、化肥使用量、农药施用量、农用塑料薄膜等数据来自农业局;旅游数据来自旅游局;交通运输数据来自交通运输局;邮政通信数据来自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财政数据来自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青川县支行;保险业数据来自广元市保险行业协会;教育数据来自教育局;科技数据来自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文化广播电视数据来自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体育数据来自体育局;医疗卫生、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数据来自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户籍人口、社会治安数据来自公安局;社会救助数据来自民政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环保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安监局;综治数据来自检察院、法院,其他数据来自统计局。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统计公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