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15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26元,比上年增长8.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25元,比上年增长11.2%。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略快于经济发展GDP的速度。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稳步推进,并取得长足进展。2015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7996人,职工养老保险24603人;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136653人,职工医疗保险13991人;工伤保险8427人;参加生育保险830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50人,失业率为2.39%。 到2015年底,全县享受低保救济的困难群众达8802人,其中城镇520人,农村8282人。支出低保救济金1930.05万元,比上年增加56.52万元,增长3.0%。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509人,全县7家敬老院供养老人91人,供养资金329.63万元。 十一、安全生产 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0起,比上年增加24起;死亡7人;受伤29人;直接经济损失37.9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5起,比上年增加1起。造成死亡5人,比上年增加2人,直接经济损失1.54万元。 十二、能源消耗 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33.61万吨标准煤,增长0.67%。规模以上工业全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47万吨标准煤,上升3.34%。全社会用电量2.76亿度,下降1.58%。其中工业用电量1.89亿度,下降1.29%。 (说明: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4年以前的数据为年报数。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