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拥有医院、卫生院24个,其中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监督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001人,其中医生582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302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65‰。婴儿死亡率为2.5‰。产妇住院分娩比例达到100%。 十、人口、人民生活 年末户籍人口为407048人。按城乡划分,城镇人口88139人,乡村人口318909人;按性别划分,男性210135人,女性196913人。出生人口5877人,死亡人口1467人。 年末常住人口为368763人,城镇人口174706人,乡村人口194057人,城镇化率为47.38%,比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59元,比上年增长8.9%;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97元,比上年增长9.2%。 注: 1、本公报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公报数据与统计年鉴数据不一致时,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人口、财政、金融、交通、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外贸、邮政、电信等数据来源于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交通局、教育局、文广新局、卫计委、旅发委、商务局、邮政局、电信公司等相关部门。 4、对本公报数据有疑意,欢迎到统计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