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全部单位在岗职工7117人,其中,企业1481人,事业3578人,机关2058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2929万元,同比增长16.4%;全部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4968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企业42555元,事业42893元,机关50449 元。 城镇、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692元,同比增长1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43元,同比增长10%;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加强。2015年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2814人;工伤保险14085人;生育保险5285人;职工医疗保险15044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1330人;机关养老保险总计1811人,其中,在职1131人,退休680;参加农村养老保险16830人;城镇养老保险746人;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60岁以上享受政策待遇的共计7318人。 2015年,我县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289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808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人数187人,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71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4%。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含红色边疆农场。 4、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5、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调整为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以上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指标范围调整为投资额500万以上项目,企业资质等级在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