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42元,比上年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13元,增长9.0%。据抽样调查显示,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8.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89.3平方米。 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共212279人,当年增加5264人,完成任务138.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6268人,减少14906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共34982人,当年减少1755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共27908人,当年新增1176人。社保卡持有人员总共328850人,完成了社保卡持卡人数26.1万人的任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了89.1%,圆满完成 2016年度养老保险扩面任务。 2016年,全县有10129户,12745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镇低保683户941人,农村低保9446户11804人,年支出低保金4795万元。城镇低保由原来540元/人·月提高到612元/人·月,农村低保由原来389元/人·月提高到459元/人·月。2016年,低保占比达到3.75%。全年救助困难群众1213户,救助金额188.6万元。全年共医疗救助城乡困难居民2938人,支出救助资金1820.8万元。资助全县城乡低保、五保、重度残疾人13650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助金额314万元。全县已建县级层面的避灾场所3个;乡镇级避灾场所15个,覆盖率达107%;村(社区)级避灾场所183个,覆盖率达到97.3%。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167对、离婚登记958对、补领结婚证834件、补领离婚登记证47件、收养登记8件,实施婚姻家庭辅导430对。 十二、资源、环境 2016年,常山港流域地表水质100%符合水功能区要求,出境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地水质100%符合要求。常山县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2天,优良天数为327天,空气优良率为90.3% ,优良天数与去年同期(87.5%)相比增加2.8%,已远高于浙江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到2020年85%的目标;PM2.5平均浓度为36μg/m3,与去年同期(45μg/m3)相比下降20%,下降幅度位居全市第一,远高于市对县考核PM2.5下降率(7.15%)的要求,在全省58个县市区排名从去年38位提升到30位。 2016年,成造林6648亩,其中:荒山造林500亩,迹地更新2000亩;平原绿化800亩。实施片林8个,扩大彩色森林900亩,新植珍贵树23万株,赠送珍贵树种6.5万株,建设杜鹃花花海长廊36亩,建设彩色林带300亩。完成复绿19万平方米,通道绿化16.5公里,面积608亩。创建省市级森林村庄10个,成功申报省级森林人家2个,开展森林古道修复1条。全县重点生态公益林总面积达到60.96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3.80万亩,省级公益林27.16万亩。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60余万株,2.5万人次。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3.2%。 十三、城市建设 建成区面积为17.7平方公里,供水总量1520万吨,售水量1180万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县城平均污水处理率达到91.1%。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4%,建成区绿地覆盖率为3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9平方米。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或快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指标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范围为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 |